南都訊優化招生入學政策措施、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優化招生入學流程、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4月11日,南都記者從教育部獲悉,為全面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教育部決定組織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據悉,這是教育部首次以專項行動的方式,對全國義務教育招生作出全面系統的工作部署。
招生工作事關教育公平,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南都記者調查發現,早在一年前,廣東省教育廳就針對義務教育招生的“沉疴宿疾”,開展全省違規招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堅決處置違規問題。近十年來,廣東省教育廳、廣州市教育局等部門也出臺多項政策文件,嚴禁通過考試、以各類競賽證書為依據進行“掐尖招生”。
事實上,近年來南方都市報持續關注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問題。有專家就告訴南都記者,完善制度、嚴格執行制度是關鍵,政府部門也要從提供更多更優質的學位入手,加大投入、加強預判、提前規劃。
最新行動
要求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專項行動工作專班
“堅決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現象,嚴肅查處各類跟招生入學掛鉤、關聯的收費行為?!睋私?,此次專項行動將圍繞五項重點任務展開,包括優化招生入學政策措施、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強化招生信息公開、優化招生入學流程、保障特殊群體入學等,全面排查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南都記者從《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中看到,在嚴格規范招生行為方面,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對照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針對招生入學重點環節,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開展全面排查,堅決糾正各類違規行為,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為全面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教育部決定組織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
重點包括:中小學是否將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培訓證書以及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參考或依據;是否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關聯的“捐資助學款”“共建費”等;是否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口頭承諾或簽訂錄取承諾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是否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測試面試等;是否存在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行為;中小學是否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以此名義掐尖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是否違規跨區域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并進行亂收費。
此外,在保障特殊群體入學方面,教育部也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加強輟學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等特殊群體入學保障工作,其中就包括鞏固并穩步提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等方面。
《通知》中指出,教育部將成立由部內有關司局、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人員、國家督學、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家等組成的專項工作組,加強對各地招生入學工作全過程監管和工作指導。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加強工作部署、統籌指導和督促檢查。
“5-7月份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報名、錄取期,現在開展專項行動,目的是為今后的陽光招生錄取奠定基礎、創造條件。”長期關注廣東教育的廣州華商學院發展規劃處處長黃躍雄研究員告訴南都記者,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錄取,牽涉到每一個家庭,是教育公平最基礎的部分,備受關注??梢哉f,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錄取,通過20多年的探索成績斐然,比如公民辦學校的招生取消了考試入學等。此時開展陽光招生專項檢查,目的是將各項措施進一步全面落實,打通困點、難點,是鞏固成效之舉,以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地方經驗
廣東多次開展違規招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無疑,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是中央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重大民生工作。而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是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南都記者梳理發現,一直以來廣東、廣州在“義務教育陽光招生”方面都有嚴格規定和相關行動。
去年,廣東省教育廳召開全省規范基礎教育招生工作暨2023年重點工作部署視頻會議。
早在十年前,《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六項規定的通知》就出臺。其中提到,嚴禁入學考試、嚴禁辦重點校、嚴禁編重點班、嚴禁違規補課、嚴禁違規收費、嚴禁下達升學指標。
招生工作事關教育公平,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2022年,廣東省教育廳召開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基礎教育、招生考試、督導等部門各負其責,聯合開展一次違規招生行為再整治專項行動。
去年,廣東省教育廳召開全省規范基礎教育招生工作暨2023年重點工作部署視頻會議。會議強調,要開展全省違規招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堅決處置違規問題,舉一反三、以案示警、標本兼治、形成震懾;要健全規范招生長效工作機制,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招生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
廣州方面,也早就明文規定嚴禁通過考試、以各類競賽證書為依據進行“掐尖招生”。
2021年4月26日,廣州市教育局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包括了“違規招生行為及其處理”部分,強調招生工作紀律,并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吨笇б庖姟坊颈A魪V州2018年以來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做法和2020年國家對義務教育招生改革的新要求,同時將“面試、人機對話”“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國際課程班”等與招生相關行為,以及“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納入負面清單范疇。
《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
南都記者查閱《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發現,其已列舉了不少2024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重點任務中將堅決糾正、排查的行為。包括:采取考試、面試、人機對話等方式選拔學生;民辦中小學提前組織面向幼兒園大班幼兒、小學畢業生的招生宣講,或變相遴選學生;幼兒園向小學、小學向初中推薦生源或提供學生信息;以重點班、快慢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各種名義進行招生;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等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等。
去年4月,廣州市教育局還印發了《中小學校園開放日活動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學校在活動開展前、在發布開放日活動通知時,應同時發布聲明,內容包括: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招生政策,不舉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測評、面談、面試、調查,不以各種方式收集任何學生、家長的信息,不收取學生的簡歷簡介等材料;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考試考級、競賽比賽等掛鉤。
《指引》要求,學校應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的招生政策,嚴禁利用校園開放日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收集學生個人資料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格遵守“十不得、一嚴禁”的要求,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成績和升學率等行為,不得進行違規宣傳或虛假宣傳,不得利用校園開放日組建“家長群”“答疑群”。
專家看法
教育數字化在專項行動中有用武之地
“教育部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將進一步助推教育公平,為更多學生的成長和發展創造良好條件,也將助力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健康發展。”華東師范大學教授、中國教育學會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專委會理事長顧小清說道。
誠然,專項行動的推行,將通過進一步強化、深化、細化陽光招生,切實提高義務教育招生透明度、便捷度、滿意度。但義務教育陽光招生任重而道遠,還需各方協同、多措并舉。
為解決這一“頑疾”,黃躍雄認為完善制度、嚴格執行制度是關鍵,重典治理是出路。因此,他建議政府部門要加大投入、加強預判、提前規劃,從提供更多更優質的學位入手,同時提前做好優質師資的培養,真正實現從“有學上”到“上好學”。同時,各地相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將“十項嚴禁”落在實處,重點打擊捐資助學招生、以借讀和掛靠名義違規招生等行為,進一步彰顯政府部門的決心和勇氣,形成風清氣正的氛圍和環境。此外,教育部門、學校要將招生錄取結果向社會公布,對于相關的違規招生問題也要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華南師范大學教育人工智能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教育部高校教育技術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秘書長胡小勇教授指出,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管理工作是保障基礎教育公平、優化教育資源配置、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一環,實現高效便捷、信息透明、聯通共享、安全可靠的招生工作,成為教育數字化的重要應用場景。在教育部組織開展的專項行動中,多個重要任務、核心環節均有教育數字化的用武之地。
他表示,各地招生管理服務平臺將傳統線下招生業務的繁瑣流程轉移至線上進行,以數字技術和陽光準則支撐招生工作中報名、材料審核、錄取等流程一體化辦理,有助于切實解決傳統招生工作中證明材料繁雜、學校審核環節多等問題。用好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這一“數字化辦公桌”,有助于實現學生信息的快速錄入、查找、核對,有效避免了信息沖突與信息丟失等問題,同時實現招生人數與進度的智能統計、重復信息與錯誤信息的自動識別、招生動態的實時監控與調整等,有效規范招生秩序,防范黑箱操作,確保透明便捷的招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