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江西省上饒市玉山縣,一名租客退租時,房東郭某林手持探照燈仔細檢查房屋,列出賠償清單要求租客賠付一萬余元,此事迅速在網絡引發熱議。郭某林的“提燈定損”行為一度成為熱點話題。4月3日,玉山縣官方調查組發布通報:郭某林已退還租客“賠償金”,且其擁有的五層半住宅被確認存在違法建設情況。燕趙都市報縱覽新聞于4月15日報道,該違建房屋已被決定拆除,目前正研究拆除方案,具體拆除時間未定。小伙稱退租遭中介提燈定損索賠上萬。
郭某林不僅對租客獅子大開口索要高額賠償,還在后續沖突中持磚塊攻擊租客陳某,其行為引發公眾強烈譴責。對于這種無視規則、肆意欺壓他人的行徑,法律必須嚴懲。郭某林因砸人行為被行政拘留,如今其違建房屋也將面臨拆除,網友們對此紛紛表示贊同,認為法治社會絕不允許郭某林式的胡作非為。
在雙方糾紛初起時,當地村委會曾介入調解,但結果僅是租客陳某賠償兩千,問題并未妥善解決,反而加劇了雙方矛盾。郭某林對房屋正常磨損收取費用,甚至提出過萬的賠償要求,實屬荒謬。
3月22日晚,郭某林用磚塊砸傷陳某,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故意傷害,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然而,為何當時未能依法處置,直至事件升級才予以處罰?法律對郭某林的違法行為零容忍,是對社會正義的有力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