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
馬航MH370航班
航空運輸損害責任糾紛案
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馬航MH370航班是原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77飛機,2014年3月8日由馬來西亞吉隆坡飛往北京的途中失聯,航班上共有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其中中國乘客154名。2015年1月29日,馬來西亞民航局宣布MH370已失事,并推定機上239人已遇難。
據了解,共有40多名乘客的家屬提起了訴訟,案件將于11月27日至12月6日期間在北京朝陽法院分別開庭審理。
40多名失聯乘客的家屬訴求不盡相同
MH370航班乘客家屬的代理律師張起淮介紹,這起案件的被告共有五個,分別是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又稱老馬航;馬來西亞國際航空有限公司,又稱新馬航;美國波音公司;飛機發動機制造商英國羅羅公司和德國安聯保險集團。在訴訟請求上,40多名乘客的家屬不盡相同,但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是要求通過案件審理查明MH370航班失聯事件的真相,二是賠償問題。
據了解,這次案件庭審最大的難點還是在于事件真相的查明。
張起淮表示:“這次開庭我們提出被告是責任方,那他就有義務去舉證自己沒有責任?,F在舉證不能或者舉證不夠、舉證不全,是這個案子審理過程中留下的巨大空洞?!?/p>
據了解,乘客家屬提起的民事賠償金額在1000萬至8000萬元人民幣之間,因為各家的情況不同所以數額也不同,賠償費用中很大一部分是精神損害撫慰金,高的要求賠償三四千萬元。
另據了解,除此次在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的40多名乘客的家屬外,其他110余名乘客的家屬均已和5名被告達成和解,簽署了和解協議,領取的款項在250萬到300萬元人民幣之間。
法律訴訟存在哪些難點?
據國是直通車報道,時至今日,馬航的法律訴訟還存在諸多難點。
張起淮直言,馬航MH370航班失聯在現代社會中實屬個例。由于飛機失聯的特殊性,導致當時的科技水平尚不能迅速解決失聯問題,因此對于這種訴訟的處理存在一定困難。
張起淮介紹,自己曾去往美國和馬來西亞的法庭參與訴訟。在美國法院,訴訟主要圍繞飛機產品的質量問題展開。然而,美國法院最終未能明確責任的實體為哪一方,最終采取了一切責任不予成立的裁定。
在馬來西亞法院,訴訟著重探討責任和事故原因。然而,馬來西亞法院只對本國公民家屬做出了裁決,而中國家屬幾乎沒有獲得判決。
由于這兩個國家在處理這一復雜案件上對中國家屬的維權存在一定阻力,訴訟的焦點就再次回到了中國法院。
部分家屬坦言,他們把希望更多寄托在中國法院,期望能夠在此次開庭得到賠償解決方案。
失聯乘客的家屬有什么訴求?
張起淮說,在9年多的時間內,法院積極地推動雙方和解,家屬與馬來西亞航空公司及保險公司等相關方和解的占了一大半。但仍有家屬“活要見人,死要見尸”,堅持到今天還在訴訟。
目前,想要找到失去親人,依然是家屬們未完成的心愿。張起淮介紹,這次家屬的訴求核心依然是“找到人”,賠償款屬于次要。部分家屬也想進一步了解馬航MH370飛機失聯的具體原因,另外,對于部分相關部門未及時搜尋導致自己心理上承受的痛苦,要求進行相應賠償。
除此之外,家屬們希望能由官方成立基金,由家屬監督繼續對失聯親人的搜索工作。
有部分觀點擔憂,馬來西亞航空在國內可能沒有足夠的賠付能力。但在張起淮看來,馬航是馬來西亞的國家航空公司,其資產被視為國家資產。因此,不存在賠付能力不足的情況,一旦做出判決,馬航有能力執行賠償行為,不必過度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