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辦回應為何要拆除市場
南陽市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法規科所在的辦公樓,招牌是“宛城區城市管理局”。法規科工作人員將王華東帶到了綜合科,綜合科辦公室的門牌,標明是“宛城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城市綜合管理科”。
記者向工作人員打探“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執法支隊”“城市綜合執法局”幾者之間的關系,獲悉“城管委”是一個協調機構,宛城區城管局的局長,同時兼任區城管委辦公室主任。
由于負責接待的綜合科徐科長外出扶貧,王華東決定先到找宛城區城管委辦公室尋找答案。
在宛城區委區政府辦公樓里,王華東費盡周章,才打聽到這個并不為同樓辦公人員熟知的部門所在。區城管委辦公室僅有的一位工作人員稱領導不在,他會及時向上級反映。
隨后,記者電話聯系到漢冶街道辦事處趙書記。對于王華東反映的問題,他解釋說,儒林臨時農貿市場之所以被拆,是“因為批示只能算一個立項,可能是因為該市場沒有辦理規劃等相關手續”。
而具體到底是誰要拆掉市場,他建議記者咨詢市區兩級城管局。
是不是因為要修路?
對于辦事處趙書記的解釋,王華東并不認同。
他拿出《批復》文件說:“市里的文件上說,‘如涉及相關許可,建議你區協調有關部門辦理’,我多次問過辦事處和區城管局用不用辦手續,辦事處每次回復都是讓我加班加點建設,說不需要啥手續?!?/p>
隨后,記者隨王華東再次來到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綜合科。該科徐科長也沒能明確說明到底是誰讓拆掉新建成的市場,而是說“具體啥原因,可以問辦事處”。
雖說沒能找到準確答案,在幾家單位的采訪過程中,記者還是聽到了相關的只言片語。
漢冶街道辦的趙書記曾在電話里解釋,“臨時農貿市場因為沒有正規手續,一旦遇到修路等不可抗拒力,得隨時拆除”,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法規科的工作人員也提到“趕上修路就得讓道”。綜合科的徐科長也說到“建市場這件事本身是個好事,但現在要修路。”
而當記者詢問到底是不是因為修路才要拆除市場時,徐科長又改口稱修路這事并不歸他負責,并規勸王華東要“理解城市發展的需要”。
當事人推理事情始末
拆除市場是不是和修路有關?
《南陽日報》2月24日曾發布一則消息,標題是《我市2024年10項民生實事出爐》。
該文稱,2月23日,南陽向社會公布了10項民生實事項目,而實施打通中心城區斷頭路位列10項實事之首,項目內容中包括“新開工打通明山路(光武大道至醫圣祠路)”。通過查詢百度地圖,記者獲悉明山路存在多處斷頭,其中南起光武大道、北至范蠡東路一段的斷頭路,如打通則需取道儒林臨時農貿市場的所在地段。
如果這個原因屬實,王華東試著按照時間節點推理——
今年元月初,他向屬地漢冶街道辦事處遞交了建設儒林農貿市場的申請,之后,漢冶辦事處上報宛城區。
1月9日,宛城區城管委辦公室匯總全區6處可利用地塊,上報南陽市城管委。
1月22日,經實地勘察,南陽市城管委批復了其中4塊可以建設,且設置方案“暫定為叁年”。
一周后,即1月底,王華東開始組織進場建設。
2月2日,宛城區相關領導視察在建市場,漢冶街道辦陪同,要求加快施工進度。
2月15日,區領導再次視察,再次要求加緊建設。
2月23日,南陽市出臺10項民生實事,打通明山路為其中一項。
3月10日,建成后的儒林臨時農貿市場試營業。
3月15日,儒林臨時農貿市場正式開張。
3月19日,漢冶街道辦與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聯合對市場下發《限期拆除違法建設通知》。
3月20日,王華東攜帶文件向執法局說明情況,被告知“等待通知”。
3月21日,執法人員帶一臺鉤機來到市場意欲強制拆除,遭商戶阻攔。
律師:政府審批同意設立市場在先,修路征遷在后,應當依法補償
這幾天,王華東每天的睡眠不足4個小時,他一直在逐字逐句鉆研兩份紅頭文件。
“我就是想不明白?!蓖跞A東說,臨時市場碰到城市建設項目要讓路,也得辦手續,這些他都清楚,但現實中沒人給他提過今年要打通斷頭路,也沒人給他提過該怎么辦手續?!啊杜鷱汀防镞€特別說明宛城區申請的豐源、都市春天兩家臨時農貿市場‘不得設置臨時設施,遇到城市更新和城市治理需要,予以疏導和清除’,這里沒有我們儒林市場。再說了,跟我們一起獲批的,還有其他3家臨時農貿市場,也沒辦別的什么手續。”
而受訪商戶們則表示,“老板(王華東)的遭遇我們也同情,但不包賠損失,肯定不會走?!?/p>
王華東還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援助,對方告訴他,漢冶辦事處和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對儒林臨時農貿市場的拆除行為,一是采取措施的“授權不明確”,二是沒有給當事人“申辯機會”,三是執法者未出具任何強制執行的書面形式文書,也未在現場出具執法證件,“程序違法”。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首先,根據王華東提供的南陽市城管委辦公室《關于宛城區申請設置第二批臨時農貿市場的批復》、南陽市宛城區城管委辦公室的書面《請示》及《批復》文件,以及其本人與轄區辦事處等有關行政機關人員的溝通情況可知,行政機關對于儒林臨時農貿市場的修建是同意的,而且還有領導專門視察催促工期,其目的也是為了保障轄區民生所需。在這種情況下,不管王華東是否辦理了合法合規的審批設立手續,后期行政機關就不能簡單粗暴“一拆了之”。
其次,就目前遭遇來講,剛開業五天的農貿市場突然接到違建通知并要求拆除,如果確系2024年度政府規劃的修路征遷所致,那么,這應當屬于不可抗力,畢竟修路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社會積極效應優先于農貿市場。但是,有關部門應當做好征收公告宣傳、地上附屬物普查補償、簽訂書面補償協議等工作。
最后,張少春律師認為,王華東可以就此與有關部門商談解決,如協商不成,其有權提起行政訴訟依法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