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舉報,一位博主在視頻平臺公然宣傳盜墓,發布多條相關視頻,并在簡介中介紹“領取古墓地圖私信”。聊天截圖顯示該博主自稱“民間考古隊”,揚言“準備把秦始皇陵挖掉”。3月27日,紅星新聞臥底對方微信群后發現,該博主在以盜墓為噱頭兜售所謂的“內部資料”。目前,西安警方已介入調查。(據3月28日紅星新聞報道)
該博主與記者的聊天記錄
媒體調查發現,那份50元所謂的“內部資料”,實為國家文物局主編的《中國文物地圖集》電子版文件。另外,該博主所建的“中國盜墓”微信群內,已有接近500余人,入該群需要先交納50元。再加上其視頻賬號為“墓盜國中”,反過來念恰好為“中國盜墓”,博主極有可能以制造各種噱頭為名吸引用戶,然后借機騙錢。
不可否認的是,將這些別有用心的人聚集在一起,再依據相關公開信息,說不定真有人去一試,或者他們通過互相交流學到“本事”真的去挖,給文物造成實際損壞。從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躍躍欲試的人還真不少。
2023年12月,四川省資陽市公安局就破獲一起挖掘古墓案,作案的四人就是通過某盜墓小說群認識的,最終他們被刑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就是說,根本不存在什么“民間考古隊”,即使是官方考古隊要進行挖掘工作,也要經過嚴格的審批。
有法官提醒,盜掘古墓葬罪屬于行為犯,并不以行為人挖到墓葬、取得財物為犯罪完成,只要被告人實施了盜掘古墓葬的行為,就構成盜掘古墓葬罪。
目前,網絡平臺上以挖掘、探訪古墓為題材的博主不在少數,其中暗藏著不小的風險。因為,平臺往往只是他們引流的入口,交易等環節都通過其他平臺或者線下進行。另一方面,他們建立的群組,給了一些不法分子互相交流的機會,從而有可能“一拍即合”進行實操。
目前,全國文物事業各領域取得長足進步,政策法規體系日益健全,文物“家底”更加厚實,安全監管不斷強化,文物利用活力持續煥發。但是,盜墓賊落網的消息依然時時見諸媒體。可見,保護文物不能有絲毫的松懈,健全保護網絡十分重要。
該博主發布的盜墓視頻稱,“小伙挖掘大量寶藏發財,至今逍遙法外”,接著又稱“盜墓違法,文物屬于國家”,這種“陰陽”手法,心思不難猜測。從這里可以看出,他明確知道盜墓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強調,從挖掘文物到非法變賣,收益低,流程長,逍遙法外的概率小之又小,切莫心存僥幸。想在博主的引導下去當“摸金校尉”,往往會落入他人設下的圈套。如果真的去實施挖掘行為,后果更是不堪設想。
所以,博主以及群友有無實際挖掘古墓的行為,值得警方深挖。只有這樣,才能讓公眾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