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摸金校尉深夜出沒于河北獻縣的漢代古墓葬區,對國家重點文物常陵進行盜掘,挖到青磚無法繼續后選擇放棄。北青-北京頭條10月20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該案二審已宣判,12名參與者均因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分別獲刑6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文保所工作人員發現盜洞 盜墓團伙浮出水面
據河北滄州當地媒體此前報道,獻縣漢墓群是兩漢魏晉河間王、王子侯、功臣侯以及河間國相、尉等高階官員葬于獻縣境內陵墓的總稱,是國務院公布的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常陵是獻縣漢墓群M27號墓,位于獻縣小平王鄉,現存封土南北寬170米,東西長204米,殘高3.6米,占地34680平方米。
2019年2月19日,獻縣文保所工作人員對常陵進行定期巡查時,在常陵北側的耕地里意外發現了一條人為踩踏形成的小路以及埋在秸桿堆里的錘子和手鋸等,最終找到一個寬1.2米、長0.7米的盜洞口。
辦案民警勘查發現,盜洞垂直深度2.4米,到達洞底后,向南延伸了7米,又向西南延伸3米,一直通到了青磚墓墻前。民警還在盜洞內發現了鐵锨、洋鎬、鐵釬、繩子、塑料桶、塑料編織袋和一些礦泉水瓶等。
隨著調查的深入,一個以當地人劉某、陜西人李某為首的盜墓團伙浮出了水面。
12人先后落網 最終分別獲刑6至3年
據一審法院認定,2019年2月10日至15日,來自陜西、河北、安徽的12名盜墓賊劉松、李永經過事先預謀,對獻縣漢墓群中的常陵實施盜掘。劉松提供作案工具、資金、安排食宿、組織劉杭等望風放哨、開車接送。李清組織胡騰等負責挖土、提土、背土。
從正月初五到正月十三(中間因下雪有間隔),由于害怕被人發現,盜墓賊白天休息晚上挖洞,盜掘數日后遇到堅硬的青磚而無法繼續實施,遂商議暫停,將部分工具藏匿洞中,洞口用泥土掩蓋后撤離。
時隔二日被巡查人員發現后報警。經查實,被盜掘常陵系1996年第四批被國務院列入名錄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9年3月7日至6月20日,參與盜墓者劉松、朱奇等陸續被抓獲或投案自首。
原審法院認為,劉松等12人參與盜掘國家重點保護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應予處罰。12人共同實施盜掘古墓的犯罪行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在案件中發揮的作用以及立功、自首等情節,以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對劉松、李永判處有期徒刑6年,對其他人判處5年零3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之一李龍提出上訴。而檢察機關也抗訴稱,李龍自愿認罪認罰,公訴機關向其講明了性質及法律后果,得以從輕處罰后,李龍又以一審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認罪但不認罰,一審對其從寬處罰的基礎不復存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再適用,導致對其量刑畸輕,特提出抗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之后,對其他11名被告人維持原判,撤銷獻縣法院對李龍的量刑部分(4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6000元。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