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以及受到網游中的有害內容侵擾,對正常學習和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作為協同共治主體中的重要一環,南方都市報、南都大數據研究院以“呵護下一代 傳承價值觀”為方向,在“未保法”實施一年之際,與監管方向同頻共振,再次發起系列報道。
本期將推出未成年人網游“破防”調查之手游測評,針對150款國內熱門手游的實名認證、充值限制、內容合規、隱私條款等多方面進行測評體驗,及時發現問題、探討治理思路,以期為未保措施的進一步落實,為網游行業的健康發展,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獻計獻策。
2022年3月,《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再次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網絡沉迷防治”專章內容再次強調了實名認證、游戲時長時段、適齡提示等游戲防沉迷舉措。如何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游戲防沉迷?多位專家學者接受南都大數據研究院采訪表示,仍要不斷強化網游企業的主體責任,同時,家長和學校也要承擔起監護和教育責任。
實名認證:
建議“建立游戲行業人臉識別統一標準”
2021年8月底,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孫宏艷指出,新規嚴格限制了未成年人的游戲行為,同時也強化了管理部門、家庭和學校的責任。
盡管防沉迷政策不斷收緊,但未成年人“見招拆招”的現象也層出不窮。今年寒假期間,南都針對防沉迷成效展開問卷調查,超過四成的受訪家長表示,孩子曾向其索要身份證注冊游戲賬號并要求幫忙通過人臉識別,超過三成家長反映孩子向其他親戚朋友求助通過實名認證。兩會期間,這一現象也受到了多名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關注。
實名認證是游戲防沉迷的首道“門檻”,但如何驗證注冊者真實身份仍是一大難題。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認為,除了常規的實名認證程序,游戲企業應當采取其他輔助性措施對用戶身份進行復核,比如將認證身份信息與常用設備、常用IP、登錄地點等進行關聯,賬號出現登錄異常時要求用戶提交其他身份信息。
也有專家建議引入人臉識別核驗技術。但對此亦存在爭議。如中國法學會會員部副主任彭伶指出,人臉識別不只關系未成年人,還涉及成年人利益,牽涉個人信息保護問題,要求所有注冊用戶進行人臉識別很可能會導致更大的安全隱患。中國教育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也認為,人臉識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風險防控問題不容忽視。
針對人臉識別引發的隱私爭議,全國政協委員丁元竹在今年的提案中給出了詳細建議。他認為,可由相關部門牽頭建立游戲行業的人臉識別統一標準,制定人臉識別有關的法律法規,確保游戲廠商的人臉識別功能只用于身份識別。同時,鼓勵有條件的游戲廠商先試先行,在國家有關法律統一管理下,將相關人臉識別系統對外開放,以方便更多中小游戲廠商用上人臉識別技術。
充值機制:
杜絕“破窗效應”,加強第三方充值渠道的監管
針對未成年人游戲充值問題,201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的《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已有明確要求,“同一網絡游戲企業所提供的游戲付費服務,8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5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200元人民幣;16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用戶,單次充值金額不得超過100元人民幣,每月充值金額累計不得超過400元人民幣?!蹦隙颊{查發現,部分游戲未嚴格按照防沉迷政策限制未成年人的充值行為,個別游戲還通過盲盒抽取、出售周邊、手辦等形式誘導未成年人消費。
“這是游戲企業對未成年人的一種縱容”,孫宏艷建議有關主管部門對這些手游進行嚴厲處罰,避免其他企業效仿,形成“破窗效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表示,針對未成年人游戲充值問題,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相關政策都有明確要求,也規定了相關主體責任,最關鍵的還是落實到不到位的問題。
此外,南都調查還發現,有部分電商平臺向未成年人提供代充值服務,或導致未成年人在游戲內實現大額“氪金”,對此,孫宏艷強調,要繼續強化相應平臺的主體責任,“任何一個企業,都首先要了解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行業自律”。同時,她認為,加強第三方充值渠道的監管需要一個標準,“游戲防沉迷的監管不僅要集中在游戲企業,也要對相關行業進行監督”,并制定明確的獎懲機制。她還建議在全社會形成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意識,“任何人遇到這種(違反游戲防沉迷規定)情況都有順暢的舉報通道,任何舉報都能及時得到跟進與落實”。
南都記者在互聯網投訴平臺上發現,不少家長聲稱孩子在電商平臺被誘導購買虛擬幣代充值服務,但申請退款卻困難重重。對此,于旭坤指出,這可能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為能力以及電商違法違規銷售問題,可以通過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以及行政執法來推動解決。
內容生態:
綜合治理游戲直播,多方研究適齡提示
除了防沉迷,游戲內容生態也是家長較為關心的問題。南都調查發現,有游戲企業在手游內置視頻廣告,利用抽獎機會、游戲道具等誘導玩家觀看,部分廣告甚至為涉暴涉賭游戲引流。對此,彭伶表示,游戲內發布的廣告必須符合《廣告法》規定,對于違法廣告,應該嚴格懲治。于旭坤則指出,《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互聯網游戲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應當關注社會效益,履行法律責任”。此外,她還表示,游戲內的直播欄目需要加強綜合治理,按照音視頻直播平臺的相關要求設置“青少年模式”。
南都記者注意到,《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絡保護”專章第七十五條規定,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適齡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如何才能做好適齡提示,并讓其發揮效用呢?孫宏艷認為,游戲是否適齡,不能只靠游戲開發商,需要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等多學科專家學者與游戲開發者共同研究。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可以讓適齡提示更加科學合理。
多方共治:
提升家長網絡素養,開設校園網絡課程
近年來,未成年人游戲防沉迷政策不斷收緊,游戲企業也不斷升級防沉迷系統。2021年7月,騰訊上線“零點巡航”,對夜間游戲超過一定時長、實名為成年人的賬號進行人臉重點篩查;網易游戲也在積極探索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
有專家指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是全社會的共同命題,游戲防沉迷作為其中的重要板塊,不僅需要游戲企業主動作為,也需要家長、學校等多方的協同努力。近幾年發布的有關未成年人游戲防沉迷政策,對家長、學校等方面的責任也不斷明確。2019年下發的《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明確要“積極引導家長、學校等社會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監護守護責任,2021年8月的防沉迷新規再次強調了家庭、學校等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引導責任。
“家庭和學校是防止未成年人游戲沉迷的第一道防線,家庭更是重中之重”,孫宏艷指出,沉迷網絡游戲的高危人群特征,往往與家庭、學校有著密切的關系。在她看來,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學習壓力過大、負擔過重,通過游戲來釋放壓力或逃避現實;二是家庭關系不融洽、親子溝通少,沉迷于游戲社交帶來的情感滿足。此外,儲朝暉認為,部分未成年人尚未形成良好的自主性和自律能力,也容易沉迷于游戲。
對此,多位專家建議,家長要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多與孩子溝通,傾聽孩子的煩惱,尊重孩子的成長規律。同時,還要不斷提升家長的網絡素養,“如果家長每天拿著手機不放,甚至沉迷于游戲,孩子也會深受影響”,彭伶表示。全國兩會期間,更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要明確監護人在防沉迷監管中的民事責任,對由于監護人疏于監管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大額消費等問題的,應依法裁定違法責任。
學校也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活動場所之一。彭伶建議,學??砷_設專門的網絡課程,將其納入道德教育的課程體系中,引導孩子正確、合理地看待網絡游戲。孫宏艷也提出,學校要多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和人際關系。
南都記者留意到,為加強家長對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游戲的監護,多數游戲企業根據國家要求設置了“家長監護工程”,如騰訊的成長守護平臺、網易的家長關愛平臺等,幫助家長線上對孩子游戲行為進行監管約束。孫宏艷表示,通過此舉讓家長與企業共同履行保護未成年人的職責,“實現家校企業協同共治,非常有益”。
出品:南都大數據研究院
網絡內容生態治理研究中心
監制:戎明昌 劉江濤
策劃:王海軍
統籌:鄒瑩
研究員:羅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