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詹钘
12月28日,“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當事人陳志顯與余華(化名)的離婚案,以及與吳某某的人格權糾紛案在江西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了解,在德興市花橋鎮,陳志顯曾一度抑郁并寫下遺書。因為眾多網友關注其事件和經歷,近幾天他的社交平臺賬號1天增粉10萬。其妻子余華曾經否認出軌,而在其使用的賬號中,依然保留著家里人的視頻,包括陳志顯的。
庭審時,女方、吳某某及雙方律師均未到庭。根據女方提交的答辯狀,余華對親子鑒定結果有異議,同時拒絕退還撫養費,并主張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庭當天審理后,決定擇日宣判。
德興市人民法院
曾寫過遺書
洎水河旁一棟白色的三層小洋樓,是陳志顯的家。
這棟樓在2020年建好,跟旁邊的房子比起來,顯得很新,很氣派。
2022年,陳志顯和余華因三個孩子都不是親生這件事鬧翻之后,三個女兒被送回女方家。陳志顯住進了樓房二樓大女兒的房間。此后,他出現了抑郁的情況,精神狀態不是很好。
陳志顯的生活也完全變成了另外一種狀態:不再沒日沒夜地外出跑車,不再回自己房間睡覺,每天待在大女兒的房間,在床上一躺就是一整天,晚上不定期會在房間開直播。
經歷了這件事情后,多個凌晨,陳志顯會在睡夢中驚醒,呼喊,大叫。備受精神壓力折磨的他,還一度有過極端的想法,甚至寫過遺書。
三層小洋樓
在采訪過程中,講到一些關于妻子背叛自己的細節時,陳志顯說話條理清晰,滔滔不絕。當有記者詢問他關于“為什么放不下,不向前看”,或者提出的問題疑似偏向其妻子的時候,他會顯得暴躁激動,不愿再聊。
面對采訪,陳志顯說得最多的是“不甘心”,他稱自己沒辦法“放下”,一定要討回公道。
11月底,陳志顯曾走出家門,到安徽合肥去見了“米粒媽媽”和律師朋友。他說他想見見跟自己同病相憐的人,找到共通感,讓傷害自己的人接受審判。
從合肥回到上饒半個月后,他收到了法院發來的傳票,他的兩個案件即將開庭。
1日漲粉10萬
12月23日,陳志顯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了他的案件開庭的消息。
24日,多家媒體報道或轉載了該信息。其后幾天,陳志顯也以“結婚紀念日庭審”等詞條發布視頻,流量大增。其賬號原有粉絲二十多萬,截至12月29日凌晨1時,其粉絲數已經突破60萬,僅28日開庭當天就增粉近10萬。
在該平臺,陳志顯總共發布了80個視頻作品,置頂的“結婚紀念日庭審”的視頻,至28日23時點贊量達85.2萬,播放量超千萬。近幾天,因為利用矛盾糾紛炒作等原因,平臺對其賬號采取了禁播的措施。
在陳志顯的商品櫥窗里,有商品333件,已售4041件,帶貨口碑分4.6分。
陳志顯社交平臺頁面(圖片來源于網絡)
根據記錄,陳志顯在近一個月內進行了十多場帶貨直播。在去年,他就曾嘗試直播帶貨。當時,陳志顯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帶貨是為了還債,因為建新房借了不少錢。
這次開庭前,再次面對記者直播收益的提問,陳志顯稱,平時的直播,基本沒有什么人打賞,收入很少。只是在近兩天的直播中,才第一次收到“火箭”和“嘉年華”,以前從來沒有過。
直播時,大量粉絲都對陳志顯表達同情和理解,支持其帶貨賺錢,補貼家用。更多的人則在視頻評論區鼓勵他振作起來,希望他不要自暴自棄,并稱贊他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是非常正確的。還有粉絲建議他再找一個好女人,娶妻生子,回歸正常生活,因為“以后的路還很長,沒有過不去的坎”。
女方仍留溫馨視頻
余華的娘家在花橋村,跟陳志顯的新房隔著洎水河,走路只需要十來分鐘。
在花橋村村民童先生(化姓)的印象中,兩人剛結婚那幾年感情很好,陳志顯經常到娘家來串門,幫忙干活。余華平時很少說話,很文靜,大家都沒想到之后會發生的事情。
上了新聞后,余華已經外出打工,村民也都很久沒有見到她了。
對于孩子不是親生這件事,極目新聞此前采訪余華時,她沒有正面回應。她稱曾經多次起訴離婚,但是陳志顯不同意。余華承認自己半夜到陳志顯家放爆竹,她坦言是為了報復,因為此前陳志顯將娘家給砸了。
窗戶被爆竹炸壞(受訪者供圖)
對于被陳志顯抓到的那一次“出軌”,余華稱,當天只是老板來接了她,不存在出軌。陳志顯則辯稱,當天他在賓館門口守了一夜。
記者拿到的一份上饒市德興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余華因不正當男女關系被陳志顯發現后,為報復陳志顯,使用兩個36響的閃光雷在他家里引爆,造成財產損失。
在某視頻平臺上,余華曾經記錄家庭生活的視頻依然還在,很多視頻并未刪除,其中最新的視頻發布于2020年10月。
這些視頻中,拍攝有孩子玩耍的場景,還有陳志顯在5年前留下的身影。該賬號共發布33個作品,雖然已經停更3年,但直到12月29日,還有網友在賬號下留言。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余華還有另一個賬號,發布過第四個孩子的視頻。記者29日發現,該賬號已經將所有視頻清空。
女方要求分房產
12月28日,陳志顯與余華的離婚糾紛案,以及與吳某某的人格權糾紛案在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極目新聞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被告人余華和吳某某,以及被告人的代理人均未到庭,只是向法院提供了答辯狀。
此前余華的母親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前些年陳志顯做新房時,自己拿了1.8萬元給他們購買地皮。當天的庭審中,女方在答辯狀中主張這棟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
在28日的庭審中,陳志顯的姐姐出庭作證。其在法庭上稱,房子的地皮是她的,是她將地皮贈予陳志顯的。
根據當庭提交的證據,陳志顯的姐姐是大茅山建設集團的職工,很早獲得一套房屋產權。后因為危房改建,姐姐將房屋贈予陳志顯,后由陳志顯拆除重建新房。
另外,知情人透露,被告的答辯狀中,余華對陳志顯的三份親子鑒定報告有疑義,還稱陳志顯行賄了鑒定機構,她不認可該份鑒定報告。陳志顯此前曾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他不會作假,“如果有懷疑,我可以重做”。
親子鑒定(受訪者供圖)
另外,對于陳志顯提出的撫養費和教育經費,女方在答辯狀中稱,因為孩子絕大部分時間在女方家生活,是女方家人撫養,不認可撫養費的訴求。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
參與庭審的一位法律界人士稱,此案件無論結果如何,都沒有贏家,最終會兩敗俱傷。希望該案件塵埃落定后,陳志顯能夠走出來,拍攝視頻,直播帶貨都可以,利用這些渠道調整心情,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