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亞多家小賣部因售賣風油精和創可貼遭到查處。起因在于,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第一行政執法支隊自今年4月起展開執法檢查,發現在偏遠地區部分小賣部、小超市存在未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卻經營風油精、創可貼等藥品的現象。目前,已有4家小賣部因涉嫌無證經營此類藥品而被立案調查。
這一現象并非孤立?;仡櫲ツ辏憬愃猩彾际袌霰O管局通報,有兩家超市因銷售創可貼被處罰。具體而言,2023年4月7日與24日,蓮都區市場監管局分別對兩家超市進行檢查,發現它們均無證銷售“云南白藥創可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這兩家超市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再將視線轉向無錫市錫山區,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10日披露,某超市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帶有“OTC”標志的創可貼,同樣涉嫌違法銷售藥品,已被立案調查。
對于此類查處行為,有消費者質疑是否過于嚴苛。對此,市場監管部門強調,這并非小題大做,而是關乎安全底線。無證商戶無法通過正規渠道采購藥品,其售賣的藥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未取得相應許可證生產、銷售藥品的行為,將面臨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及藥品,并處以高額罰款的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藥品安全與民眾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具有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合規購進藥品,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建立完整購銷記錄,標明藥品詳細信息。消費者則應選擇具備資質的正規門店購買藥品,確保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