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聯合市財政局修訂出臺了《關于對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對申請條件、審核確認程序等做出了修改,5月1日起正式實施,詳見↓
修訂的主要內容
01
申請條件放寬了
原來的申請范圍是:“子女年齡不滿十六周歲或年滿十六周歲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
為更好保障三胞胎家庭子女基本生活,現修改為“子女年齡不滿十八周歲(年滿十六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除外)或年滿十八周歲但均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
02
審核程序更便捷
一是細化受理環節,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基本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并發放《上海市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補助申請受理通知書》”。
二是審核確認主體下放,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請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確認”。
補助標準
子女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三胞胎家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申請生活補助,目前的補助標準為1970元/月(補助標準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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