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有媒體報道“湖北一老板被公職人員酒后毆打”之事,打人者甚至叫囂和副市長平級。4月11日,記者聯系上被打酒店老板謝先生。他表示,該公職人員被處以“當場訓誡”的行政處罰,不過自己不服該決定,正在申請行政復議。
常某用腳踹了謝先生 本文圖均為 現代快報 圖
2月15日晚上10點前后,湖北襄陽棗陽市的一家酒店里,李某、陳某和常某前來辦理入住,因看不上環境要求退房。據酒店老板謝先生回憶,他同意了這三人的要求,并將房費及押金共200元,一起退給了陳某。幾分鐘后,陳某誤以為房費和押金沒有退,再次找到謝先生要求退費,雙方因此發生了糾紛。
其間,常某繞到吧臺后面,用腳踹了正在工作中的謝先生,隨后被陳某和李某拉到酒店門外,謝先生隨即報了警。從酒店攝像頭拍攝的視頻畫面中,不難聽出常某的言語:“在福州誰也不敢和我這樣子……你什么級別,跟我玩這個……棗陽市副市長才和我平級……到我們福州去,市政府出面才可以……”
《行政處罰決定書》
棗陽市公安局王城派出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4年2月15日22時許,在棗陽市王城鎮**酒店前臺,陳*因房費問題與酒店老板謝**發生糾紛,常**認為謝**說話難聽遂沖進酒店前臺將謝**踹了兩腳。”警方認為,常某的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根據相關規定,對違法行為人常某處以警告,執行方式和期限為“當場訓誡”。
陳某被批評教育并勒令做出書面檢查
“他們幾個人威脅我,還說以后再搞我?!敝x先生表示,李某、陳某和常某等三人,均為公職人員,其中一人就在本地工作。據了解,李某供職于棗陽市王城鎮武裝部,陳某供職于襄陽市審計局農業農村審計科,常某供職于福州經濟開發區稅務局。事后,謝先生分別向這三人的單位反映了情況,陳某被批評教育,并勒令其做出書面檢查,常某被給予了黨內警告處分。
常某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月10日,李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已經多次去找謝先生道過歉,當地的公安和單位紀委也都已經調查過,并給出了明確的結論,自己也受到了誡勉談話的處理。李某解釋稱,同行的常某是因為沖動打人,自己也說了不當言論,但都是酒后氣話,沒有當著謝先生面說,也沒有威脅他的意思。常某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承認當晚因為沖動動手打人,已多次上門道歉。
4月11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采訪到了酒店老板謝先生,他表示不接受道歉,只希望這三人受到應有的懲處。“警察說李某和陳某沒有動手,不能追責?!敝x先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他不服警方給出的關于常某的行政處罰,正在申請行政復議,但是結果還沒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