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陜西安康一網友按照道路交通指示標線行駛,卻進入禁止通行路段,被罰款200元,扣3分。
對此,有網友也曬出了自己2年前曾在此路段被罰款的信息。
4月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安康交警漢濱大隊獲悉,他們已關注到此事,正在整改問題標線。
關于罰款問題,由于牽扯量比較大,已向上級匯報,等待處理。
網傳信息顯示,有網友發帖稱,自己的一段交通違法經歷,讓其感到很冤枉。
他表示,其在安康巴山東路-朝陽巷800米處行駛時,被安康交警漢濱大隊以“逆向行駛”為由,罰款200元,扣3分。
網友稱,自己交過罰款后感覺很奇怪,印象中他是按照道路上的交通指示標線行駛,為什么會被罰款呢?
為確認此事,他前往罰款的地點查看,發現該路段確實有右轉的交通指示標線,但轉彎之后的路口,卻設置了“禁止通行”標志。
對此,他感覺很冤枉,認為這樣的處罰讓人無法接受,隨即向交警部門反饋,得到的答復是下周一再聯系。
網友事后在事發地點實拍,證實該路段確實有右轉的交通指示標線視頻截圖
轉彎之后的路口,卻設置了“禁止通行”標志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了解到,該網友被認定違法的時間是2024年2月12日,處罰時間為2024年2月25日,處罰機關為安康交警漢濱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