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3月18日,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許家印及中國恒大新增一則限制消費令,涉及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申請人為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寧分行。
天眼風險信息顯示,中國恒大目前存在11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85億元。此外,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存在數百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達數百億,恒大集團有限公司也存在上百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百億。
3月18日晚,恒大地產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主要內容涉及恒大地產年度報告涉及虛假記載、恒大地產債券涉嫌欺詐發行及恒大地產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等,以及對上述違法行為所作出的處罰規定。
針對恒大地產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1.責令恒大地產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17500萬元的罰款; 2.對許家印給予警告,并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3.對夏海鈞給予警告,并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4.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900萬元的罰款;5.對柯鵬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罰款;6.對甄立濤處以200萬元的罰款;7.對錢程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的罰款。
證監會指出,許家印決策并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根據《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和2015年《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