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駐韓國使館處理多起因“低價團”強制購物引發糾紛的領保案件。部分國內旅行社推出超低價團體旅游產品招攬游客。韓國物價水平較高,但一些韓國三四日游產品報價1千元人民幣左右,明顯難以支付在韓多日的食宿交通費用。游客參加“低價團”后,導游往往通過誘導、強制游客連續多日購物獲取回扣,如游客不予配合,便易出現導游“甩團”,引發糾紛,極大影響旅游體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為確保您在韓旅行愉快
駐韓國使館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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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團前認真閱讀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報價、合同等具體產品信息,選擇報價合理的旅游產品,要求旅行社的口頭承諾在合同中體現,簽訂正規合同并嚴格履行。在出行期間應對合同內容心中有數,記住旅行社、領隊姓名、電話及導游證號碼。
02
如合同中明確標有購物或自費項目等內容,請提前向旅行社了解具體信息,謹慎做出選擇,以防強制消費。
03
如出現旅游糾紛,可依據合同違約條款提出索賠等要求,通過中國旅游網絡投訴舉報平臺(ucomplain.12301.cn)或直接撥打旅游投訴熱線12301進行投訴,也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