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招聘公告屢見不鮮,成了不少職場人找工作時繞不開的硬性要求。全國政協委員李正國認為,當前我國就業競爭激烈,許多年輕人為尋求穩定更愿意考公考編,導致體制內崗位競爭激烈。與此同時,我國人口逐漸進入負增長時代,人口紅利逐漸消退,“35歲職場門檻”與社會發展趨勢背道而馳。他建議,“逐步適當放開公務員錄用考試‘35周歲以下’的限制。”這將有利于對全社會就業或者再就業起到示范性作用,有助于解決就業市場上的年齡歧視。
所謂“35歲門檻”,主要指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干部遴選時,均將年齡限制在35歲以下。與之同時,很多企業往往也仿照公職人員招錄的做法,或明或暗地設定了類似的門檻。“35歲以下是人力資源,35歲以上是人力成本”也成了不少企業在用人時主要想法。
35歲職業“門檻”是特定歷史背景下的產物,有其合理性。通常情況下,公開考錄公務員只選拔主任科員及以下人員,而副處以上人員是通過交流、遴選、內部提拔等方式解決。這個規定不僅是出于體制人才培養的現實考量,還與社會年齡結構的年輕化、勞動力的供應充足等“底氣”密切相關。
世易時移,隨著人口老齡化現象的加劇和受教育時間的延長,“35歲門檻”已經越來越不合時宜了。2011年我國社會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5年,2020年已經提高到10.8歲,“十四五”時期還將繼續提高至11.3歲。當下,研究生學歷成為大學生就業的基本門檻,繼續沿用35歲的年齡限制,無疑給求職帶來了極大的壓力。
從勞動力資源的總量與配置上看,放開35歲門檻也勢在必行。據《中國人力資本報告 2020》顯示,1985~2018年間,中國勞動力人口的平均年齡從32.23歲上升到38.39歲,其中城鎮38.37歲,農村38.42歲。我國勞動力的整體年齡早已邁過“35歲門檻”,而且還會繼續提升,如果不順勢調整,恐怕就會陷入“就業難”與“用工難”的兩難處境。誠如李正國委員所言,“這條門檻的設置不利于人力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充分利用,造成人才浪費,也不利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p>
鑒于公務員招考的年齡限制有著極強的示范效應,近年來的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紛紛呼吁逐步放開公務員錄用的“35歲門檻”,倡導全社會招工消除職場年齡岐視,并進而要求整個社會(企業)取消對招聘者年齡的硬性設限,幫助再就業人群打破35歲年齡限制。公務員招錄政策上的設置與變動,具有風向標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引領著社會價值觀的變化。令人欣喜的是,在去年的公務員招錄工作中,已經有10個左右的省份主動探索放寬年齡限制,將部分崗位年齡調整為40周歲以下,向外界釋放出積極信號。
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能夠容納和尊重各個年齡段的勞動者,為他們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發展空間。35歲左右的人心智和技能都成熟,是人生發展最好的時期。35歲的職場人是家里的頂梁柱,他們的命運關乎到無數的家庭。打破“35歲門檻”不僅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需要,也是促進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需要相關各方共同努力,給35歲以上勞動者更多選項,構建起“人盡其才”的就業環境。
文/胡欣紅
圖源/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