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進一步做好新時代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措施》已經九屆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嘉興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政發〔2024〕1號.doc
進一步做好新時代就業創業工作
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切實做好新時代就業創業工作,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
(一)加大企業穩崗擴崗政策支持力度。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優化我市產業布局,完善“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體系,進一步加強產業、財稅、金融、教育、醫療等政策與就業創業政策的聯動,持續拉動就業。鼓勵金融機構對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用足“再貸款”等央行政策工具,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增強企業穩崗擴崗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各縣〔市、區〕政府。各責任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構建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將重大工程項目單位、重點民營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及帶動就業能力強、涉及國計民生和生產保供企業納入重點企業清單,建立崗位收集、技能培訓、送工上崗聯動機制。繼續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政策,持續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增強中小微企業就業崗位創造能力。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與家政服務員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50%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醫保局)
(三)實施與靈活就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障政策措施。本地靈活就業人員,可按規定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招用不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特定人員,可單險種參加工傷保險。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針對性做好工傷預防工作。鼓勵用人單位為靈活就業人員購買職業傷害商業保險。(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醫保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扶持創業帶動就業
(四)給予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申請最高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持證殘疾人、自主就業退役軍人(以下統稱重點人群)申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全額貼息,對其他人員按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0個基點(BP)以上部分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小微企業,按貸款合同簽訂日LPR給予全額貼息,對其他企業按貸款合同簽訂日LPR-150BP以上部分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嘉興監管分局)
(五)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重點人群初次創業,正常經營滿6個月的,給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分三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六)給予創業社保補貼和帶動就業補貼。重點人群創業,正常經營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提高到1萬元;帶動3人就業的,給予每年2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帶動就業超過3人的,每增加1人再給予1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每年補貼不超過2萬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七)給予創業場地租金補貼。重點人群租用經營場地創業并正常經營滿1年的,按年租金的50%給予創業場地租金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每年補貼不超過1萬元。畢業5年以內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申請入住人才公寓的,給予第一年減免50%、第二年減免30%租金的優惠。(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第(四)條所述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第(五)條至第(七)條所述創業補貼政策對象不包括已由其他用人單位為其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人員,首次申領補貼或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應在登記注冊5年以內。
(八)給予創業導師服務補貼。加強創業指導隊伍建設,鼓勵各地積極開展創業導師選聘,對被人力社保部門聘為創業導師并開展創業指導服務的,可給予創業導師服務補貼,補貼標準由各縣(市、區)制定,每人每年補貼不超過5萬元。市本級補貼細則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九)給予優秀創業項目補貼。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向社會廣泛征集創業項目,對評定為優秀創業項目的,給予項目開發單位一定補貼,每項不超過5000元,被3名及以上創業者采用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可再給予項目開發單位一定補貼,補貼標準由各縣(市、區)制定。市本級補貼細則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十)鼓勵科研人員創業創新。鼓勵支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科研人員到省內企業從事科技研究、科技開發和科技服務工作,或在省內創辦企業。離崗人員與所在事業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不占所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離崗期間取得的科技開發、技術應用、成果轉化等業績,作為其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等級晉升的重要依據。離崗創業創新期限按照省文件執行。(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十一)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落實創業孵化補貼政策,被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或省級、國家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按每入駐1個創業企業(正常經營滿1年)給予主辦方5000元、1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補貼,累計補貼分別不超過20萬元、30萬元、50萬元。鼓勵各地爭創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對社會力量創辦承擔政府公共培訓項目的公共培訓(實訓)基地,按規定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十二)優化自主創業環境。針對創業群體開展創業零成本幫扶,打造以提供場所使用、主體設立、綜合賦能為主要內容的“零創空間”。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常態化排查和清理不合理準入條件,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準入。深化市場主體簡易注銷便利化改革,依規拓展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鼓勵和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健全企業信用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數據辦)
(十三)營造創業創新氛圍。高質量舉辦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宣傳等活動,對市級創業大賽的獲獎項目,按照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勝獎等分別給予一定獎勵。大力培育創業典型,被評為“嘉興市創業典型”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
(十四)加大就業見習補貼力度。鼓勵用人單位建立就業見習單位(基地),吸納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見習。見習期限一般為3至6個月,見習人員見習結束未取得相關合格證明、經6個月幫扶仍未實現就業,且仍符合見習人員條件的,可再次安排見習,累計見習期限不超過12個月。
按完成見習人數,給予就業見習單位(基地)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吸納見習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對安排研究生見習的,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3000元,總額不超過15萬元;省級就業見習示范單位(基地)、國家級就業見習示范單位(基地)的補貼總額分別不超過20萬元、30萬元。
就業見習單位(基地)向見習人員發放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補助的,按完成見習人數給予補貼。其中,被認定為省級以下就業見習單位(基地)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補貼;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就業見習示范單位(基地)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為見習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購買人身意外傷害等綜合商業保險的,按實際繳納(購買)金額對保險費用給予補貼,每人不超過200元。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公共服務窗口崗位見習的,參照就業見習單位(基地)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和綜合商業保險補貼。
就業見習單位(基地)錄用見習結束后的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之月起,給予就業見習單位(基地)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見習留用補貼,就業見習單位(基地)補繳見習期間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部分給予全額補貼。
對被認定為市級就業見習示范單位(基地)的,給予每家3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被認定為省級就業見習示范單位(基地)的,按省財政有關規定給予每家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十五)給予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并按規定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當年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50%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十六)給予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畢業2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與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每年3000元的就業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到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養老服務、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與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申領每年1萬元的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七)給予“回嘉留嘉”求職補貼。嘉興戶籍畢業5年以內或在嘉高校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初次進入嘉興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回嘉留嘉”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十八)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充分挖掘城鄉基層的醫療衛生、養老服務、就業社保、社會工作等領域就業機會,村(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應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落實好“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合理確定招募規模。對到符合條件的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支持。到農村基層急需緊缺專業(行業)就業且服務滿1年的,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安家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團市委)
(十九)給予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臨時生活補貼?;丶闻d原籍應屆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城鎮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父母親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家庭遭遇重大變故、孤兒及烈士子女等)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到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的,參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給予臨時生活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
(二十)給予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畢業學年內來自城鄉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脫貧戶,以及孤兒、持證殘疾人、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非定向培養畢業生,可申領3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
四、促進重點群體穩定就業
(二十一)落實脫貧人口、失業人員稅費減征。脫貧人口、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以及企業招用脫貧人口、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可根據浙江省財政廳等4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實施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享受相應稅費減征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十二)給予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補助。對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法人主體,給予每人每月500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給予生活困難失業人員臨時生活補貼。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最低保障家庭戶、最低保障邊緣家庭戶)失業人員,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生活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二十四)給予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并按規定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當年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企業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二十五)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并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用人單位為安置對象實際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崗位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就業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
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五)條所述政策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初次享受補貼政策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二十六)統籌其他重點群體就業。退役軍人未及時就業的,可持本人身份證、退出現役證件(證書)、《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對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每超比例多安置1人,每年按當地上一年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給予獎勵;對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每超比例多安置1人,每年按當地上一年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給予獎勵。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為其落實產假政策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從女職工生育當月起6個月。(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醫保局、市婦聯、市殘聯)
(二十七)提升職業技能培訓規模質量。支持職業院校在重點產業園區設立分院,帶動各類企業主動參與校企合作,促進在嘉高校人才供給和家鄉產業需求有機融合。符合條件的企業、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行業協會、院??砂凑瘴沂鞋F行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給予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個人可申請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五、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二十八)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支持各地統籌規劃,充分挖掘區域就業服務資源,在鎮(街道)、村(社區)建設一批“好就業”服務站,全力打造“15分鐘就業服務圈”。鎮(街道)、村(社區)要合理優化就業服務工作人員結構,將基層就業服務事項納入社區工作者工作內容。持續推進各級高質量就業村(社區)建設,對2019年以來獲評省級高質量就業村(社區)稱號的,屬地財政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鼓勵社會力量提供職業指導、創業服務、調查統計、績效評估、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等專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二十九)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深化人力資源市場改革,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共建對接平臺、共享數據資源。高質量推進零工市場建設,支持各地在公共招聘新平臺、線上就業平臺開設零工信息(靈活就業)專區,歸集更多低門檻、靈活性高的就業崗位,滿足勞動者求職和企業用工雙向需求。被認定為市級示范零工市場的,屬地財政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被認定為省級示范零工市場的,按省財政有關規定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三十)強化就業失業監測調控。推進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市大數據部門的就業信息數據整合共享,提高就業工作協同性。加強企業生產經營和用工情況動態監測,完善和擴大監測企業樣本范圍,對被縣(市、區)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門納入監測樣本范圍的企業,給予企業監測人員每人每年1200元的監測經費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六、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切實承擔起穩就業工作的屬地責任,落實落細各項工作任務,創新工作舉措,優化就業創業環境,加速釋放政策紅利,推進各項政策落地見效、惠企利民,助推全國就業形勢總體穩定。
(二)強化資金保障。落實就業創業政策所需資金,由屬地財政負責兌現,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一般預算中統籌安排;涉及一般預算補助事項,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資金由區級先行支付,市級承擔部分通過一般轉移支付下達,另有規定的除外。各級財政、人力社保部門要加強資金審核撥付監管,常態化開展資金績效管理;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
(三)強化宣傳解讀。各地要加強就業政策宣傳,及時更新發布本地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分類梳理政策舉措,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廣泛推動穩就業政策進企業、進園區、進校園、進村(社區),提高政策知曉度,穩定各方預期,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重視就業工作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四)優化經辦服務。各地要持續優化經辦流程,全面推行“直補快辦”“免申即享”等經辦模式,加快兌現穩崗返還、社會保險補貼、吸納就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著力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滿意度。
七、附則
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吸納就業的,可參照企業同等享受就業補貼政策。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
本政策措施中的中小微企業參照市統計局的非大型企業口徑確認。高校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埔陨袭厴I生。經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以及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院校畢業生同等享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畢業2年、畢業5年以內指首次認定享受政策的資格條件,此后按相關規定期限享受政策。
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準。本政策措施操作細則由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另行制定?!都闻d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嘉政發〔2018〕29號)和《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嘉政辦發〔2019〕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