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都勻:村民違規野外用火引發268畝山林火災,被警方刑事拘留】
2月20日,貴州省都勻市勻東鎮某村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山火,過火面積達到了268畝。所幸,民警、當地村民以及消防救援大隊迅速趕到現場,經過奮力撲救,山火得以撲滅。
經查,此次山火系村民張某某因腹中饑餓,違規野外用火烤糍粑導致。
次日,民警將其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對自己違規野外用火引發山林火災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被執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這起事件提醒我們,野外用火需謹慎,違規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
【貴州都勻:村民違規野外用火引發268畝山林火災,被警方刑事拘留】
2月20日,貴州省都勻市勻東鎮某村發生了一起嚴重的山火,過火面積達到了268畝。所幸,民警、當地村民以及消防救援大隊迅速趕到現場,經過奮力撲救,山火得以撲滅。
經查,此次山火系村民張某某因腹中饑餓,違規野外用火烤糍粑導致。
次日,民警將其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對自己違規野外用火引發山林火災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被執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這起事件提醒我們,野外用火需謹慎,違規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
貴州一男子野外烤糍粑引發山火
引起山火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放火罪作出了規定,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條例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可以責令責任人補種樹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也規定了,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二)過失引起火災的;(三)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