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柳州訊(記者鐘華 通訊員蘇民)常言道“撿得不算偷”,那么撿到他人的銀行卡后猜中密碼,用撿得的銀行卡取錢是否違法呢?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五星刑偵大隊就偵破了一起這樣的案件。兩名男子用撿到的他人銀行卡取款3.47萬元,涉嫌金融詐騙被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阿龍,案發前受聘擔任公園路某大廈地下停車場的秩序員。6月10日晚上,阿龍在當班時聽同事說起,剛才有一名醉酒男子在停車場門前休息時,不慎遺落了錢包。有人撿得錢包后拿走了里面的現金,然后把錢包丟在停車場里的一個角落。阿龍聽說后,來到停車場里找到了那個被遺棄的錢包。只見錢包里已沒有現金,只剩下失主的身份證和兩張銀行卡。阿龍收起錢包,準備拿兩張銀行卡到銀行柜員機上試試運氣。
阿龍找來朋友阿鋒,讓他拿著銀行卡到柜員機上取錢。阿龍說,銀行卡的密碼可能就是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阿鋒到柜員機上一試,兩張銀行卡的密碼果然都是身份證上的生日。阿鋒從兩張銀行卡中共取出3.47萬元,為了能占些便宜,他取錢回來后告訴阿龍只取得了3.4萬元。阿龍沒有馬上和阿鋒分錢,而是把錢帶回家里藏了起來。一個星期后,阿龍因怕人追查,辭掉了停車場秩序員的工作。隨后,他把錢交給阿鋒保管,并約定過一段時間后再拿出來花。
遺失錢包的事主在掛失銀行卡時,發現卡里的錢被人取光了,他立即向五星刑偵大隊報案。五星刑警查閱了事主遺失錢包地點附近的“天網”監控錄像,并展開了細致的走訪調查。很快,警方就鎖定阿龍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27日,辦案民警根據偵查掌握的線索,分別在阿龍和阿鋒的住處將兩名嫌疑人抓獲。民警還從阿鋒的住處追回了大部分贓款,此時,阿鋒已瞞著阿龍花掉了贓款中的800元。
目前,阿龍和阿鋒因涉嫌金融詐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總結此案教訓,民警提醒大家,不要將銀行的密碼設置為出生年月日,特別是把銀行卡和身份證放在一起時,否則會給銀行賬戶帶來較大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