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昌廣播電視臺報道,近日,廣東東莞一網友發布視頻稱,失主查找到丟失的蘋果手機,稱歸還手機有豐厚感謝費,拾主歸還手機后,打開紅包發現里面裝著31張練功券。此事引發關注。
網傳視頻顯示,網友稱在2月17日晚上將撿到的手機歸還給失主,對方稱準備了豐厚的感謝費(紅包裝的現金),次日打開發現是31張練功券?!皥缶螅瑢Ψ匠姓J了。(失主)主動要給的,不能把練功券當真錢去侮辱人啊。”
“練功券”又叫點鈔紙、點鈔練功專用券,是供銀行工作人員練習點鈔及考核所用的鈔票代用品,不能在社會上流通,“練功券”上的圖案、形狀、色彩等特征與貨幣上的特征有明顯的差異,且印有“練功券”的字樣。
另據澎湃新聞報道,有知情人士稱,該網友單方面的說法存在不實,他撿到手機后有拖延不還的情況,失主因多次討要未果產生情緒,針對這一說法,該網友拒絕回應。
對此,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易旭表示,在中國,這種失主故意以虛假的方式表示重金酬謝,實際上給予的是練功券的行為,可能構成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欺詐罪是一種犯罪行為,對他人財產實施欺騙,情節嚴重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
然而,具體是否能夠追究刑事責任還需要考慮案件的具體事實、金額大小以及法律解釋等因素。有時由于金額較小或證據不足,警方可能難以立案偵查,但這并不意味著失主的行為完全合法。在法律和道德上,欺詐行為仍然是不被接受的。
(羊城晚報·羊城派綜合南昌廣播電視臺、澎湃新聞、瀟湘晨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