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菲律賓長灘島飛往上海的航班,在飛行途中,一乘客的充電寶突然發生爆炸起火,視頻畫面中可看到飛機艙內充斥著白煙。
2月20日,乘坐該航空的楊女士稱:“我們乘坐的是菲律賓皇家航空,飛機是下午5點半起飛,預計到達是9點,當時我坐在后排休息,沒有聽到爆炸的聲音,但是聞到一股濃烈的刺鼻味道,飛機的前中部位置機艙煙霧繚繞,空乘人員立即趕去,了解到是有人使用充電寶在給ipad充電,有前排乘客說看到起明火。”
楊女士還補充說,這次從長灘島飛往上海的直航是旅行社包機購買的,自己則是通過旅行社購買了機票且飛機上都是中國的游客。當時撲滅火之后,飛機機長決定中國香港備降,備降之后消防車和警察也上飛機檢查了所有乘客的行李,沒有乘客受傷。
“檢查完,機艙通風之后,飛機在晚上10點半又重新起飛了,最終到達上海是凌晨12點左右。”楊女士表示經歷這個動蕩之后,飛機最終平安降落上海。
記者查詢了國內南方航空、東方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關于攜帶鋰電池相關事宜資料,對于飛機乘坐,充電寶在飛行時應全程處于關閉狀態。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禁止在飛機上對充電寶充電,禁止開啟充電寶的其他功能。
中國民用航空局2019年7月發布的《關于加強通用航空短途運輸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規定,鋰電池屬第9類雜項危險品。短途運輸旅客乘機攜帶的手機、充電寶、電腦、相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中均含有鋰電池,在飛行過程遇到碰撞、擠壓、高溫等情況時極易發生因鋰電池內部短路導致的冒煙、起火,如處置不當,可導致通用航空器失去配載平衡等重大安全風險,對通用航空短途運輸安全運營帶來嚴重威脅。
同時,要嚴格落實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安全管理要求,只允許隨身或手提行李中攜帶符合標準要求的含鋰電池電子設備、充電寶及備用鋰電池,不得托運,并要求旅客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確保充電寶始終處于關閉狀態并防止意外啟動。
編輯|王月龍 杜恒峰
校對|孫志成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瀟湘晨報、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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