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方面出具的航班延誤證明
法院最終判決航空公司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消費者500元
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據大河報報道:2010年4月9日,洛陽市民張先生乘坐河南航空ZHVD8394次航班從南寧飛往鄭州時,航空公司稱“因公司計劃”致使該航班晚點近3個小時,在張先生前去與航空公司溝通時見對方態度傲慢,便一紙訴狀將河南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經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法院判決:被告河南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向原告張先生賠償因航班延誤造成的各項損失500元。航班延誤如何成為“公司計劃”?一場維權官司為何打了四年?
航班延誤 航空公司竟稱是“公司計劃”
據張先生介紹,2010年4月因參加重要會議,他從洛陽八達旅行社有限公司購買了南寧至鄭州的機票,票價1040元,起飛時間是4月9日14時30分?!盀椴坏⒄`登機,我在起飛前2個小時就趕到了南寧吳圩機場。”張先生說,但到了登機時間,卻遲遲沒接到登機的通知,經過詢問才知道航班晚點了。15時之后才能登機。張先生很生氣,因為這樣就錯過了重要會議。
“一直等到下午5點多才登上飛機,因此還錯過了在鄭州的會議。”張先生說,但吳圩機場對此次航班出具的《航班延誤證明》讓他不解了,《航班延誤證明》上顯示的晚點原因竟然是“公司計劃”。“既然是計劃之中的晚點,為何不能提前通知乘客?航空公司調整計劃的原因是什么?犧牲消費者的時間和利益,只一句‘抱歉’就能了結嗎?”對此,張先生很是納悶。
態度傲慢 消費者怒告航空公司
飛機落地后,張先生即向售票的洛陽八達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運輸服務的河南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廣西機場管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南寧吳圩國際機場等單位詢問和投訴,希望對方能夠認識到由此給消費者帶來的不便和損害,給予書面道歉,并向廣大消費者作出不再無故延誤航班的承諾,同時為中國乘客提供漢語標注的《客票行程單》,但上述單位均態度傲慢不予理睬。為
此,張先生一怒之下將河南航空公司等單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因航班延誤造成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通訊費等費用合計9200元,同時要求提供符合中國消費習慣和法律規定的《客票行程單》。
“其實,當時只是希望航空公司不要隨意侵害消費者的權益,但他們太不把消費者當回事了。航班延誤不僅要道歉還應賠償?!痹诮邮艽蠛訄笥浾卟稍L時,張先生仍唏噓不已。
法院判決 航空公司違約賠償500元
2012年12月12日,在經過不予立案、發回重審和開庭審理等諸多周折后,張先生終于拿到了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法院在一審判決中認定,河南航空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全面、適當地向原告履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于張先生提出的因航班延誤造成的財產損失的訴訟請求,法院認定打印、復印費100元,交通費400元,共計500元,對張先生的其他訴訟請求沒有予以支持。
張先生認為,法院一審沒支持誤工費、航空公司應為乘客提供中文《客
票行程單》的請求顯然不公平遂進行上訴。今年2月25日,澗西區人民法院下達終審判決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斑@個判決雖然差強人意,但總比敗訴好多了?!睆埾壬f,判決書起碼確認了航空公司違約和需要賠償的事實。
據了解,一審判決之后,航空公司方面也提起了上訴,認為航空公司方面并無過錯,也沒有給張先生造成損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但二審法院認定“河南航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全面、適當地向張先生履行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律師說法 法律標準不一航空消費維權難
對此,張先生的委托代理人、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杜鵬律師在接受大河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航空消費維權難,主要難在消費者面臨法律“飛地”和管理缺位。
據杜鵬介紹,由于國內沒有統一有效的標準或者最低賠償標準,賠付隨意性很大。違約賠償本屬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但因為《民用航空法》等行業“家法”的存在,人為造成了法律適用上的沖突。國家民航總局出臺的《指導意見》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而航空公司延誤原因不透明,甚至有航空公司為逃避責任隨意夸大延誤原因,把內部航班調配解釋為天氣、機械故障等。
同時,由于多數乘客沒有時間和精力就航班延誤問題與航空公司反復交涉,也沒有具體的機構接受乘客投訴?!巴ㄟ^理性維權不僅耗時耗力,而且結果也常常讓人啼笑皆非。”杜鵬告訴記者,這在一定程度上,引發少數維權乘客采取“占機”、“霸機”或拒絕登機等過激方式來應對航班延誤。
“對張先生的判決中,航空公司僅賠償打印、復印費,交通費500元,并沒有賠償因航班延誤造成的誤工費和耽誤參加會議引起的其他損失,可能跟航空公司內部‘延誤4小時以內不予賠償的潛規則’有關?!倍霹i告訴記者。
關于提供中文標注的《客票行程單》,杜鵬說,在該案維權過程中,國內電子客票行程單開始加注中文顯示主要信息,變更后的新行程單避免了語言問題給旅客帶來的麻煩,方便了國內旅客的出行,2011年1月1日,電子客票行程單格式終結了只有英文的時代,這個變化是中國航空服務的一大進步,也是消費者維權的成功范例。 記者 張鴻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