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門前三包”是各地都有的措施,指的是臨路(街)所有的單位、門店、住戶將擔負起一定范圍的市容環境責任,承擔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務。城市是我家,建設靠大家,大家一起來掃雪除雪,齊心協力維護城市秩序,當然是喜聞樂見的方式。但是,“一定”這兩個字不能被忽視?!耙欢ā痹谶@一語境中指的是“某種程度的,有界限的”,也就是說相關部門在劃分責任,下達任務時,要考慮執行主體的現實承受能力,也要體現城市管理的統籌規劃思維。
已經積凍了好幾天的冰雪,光靠商戶個人的能力是否能安全快速地除盡?是否需要城管部門、社區予以相應的組織、協調和幫助?必要時負責環衛的企業是否應該出動除雪機械進行清運,這些問題都應該考慮到,應該有方案,而不是發一紙“限時除雪,否則處罰”的通知就完事。雖說實際工作中可能確實沒有處罰,但既然發了通知,肯定還是希望大家重視這件事,還是形成了一定的管理壓力,否則說一套做一套,管理的權威和效能又何在?
同時,商戶和市民的吐槽,也反映出對于外包企業除雪效果的不滿,“收了錢的事情都做不好,為什么要來處罰義務掃雪的”,這種想法也是情有可原。俗話說,“拿人錢財,替人當差”,企業承包政府工作,拿的錢也是“取之于民”的,老百姓當然有權利對其工作進行監督,事情沒做好,光在內部會議上反省不夠,好好地出一封“告市民書”,跟大家把事情說清楚,沒做好的地方道個歉,公布一下整改措施,相信會更容易得到市民們的理解和支持。
在一些城市路面融雪保暢壓力巨大的情況下,“各掃門前雪”早已脫離了傳統文化中“自私自利”的含義,而被視為一種公共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的體現。城市那么大,無論是政府主導還是外包企業主導,光靠環衛工人清掃是肯定不夠的,需要大家積極參與,貢獻力量。但這絕不意味著,要把責任都推給老百姓,哪怕具體工作外包了,環衛部門還是要發揮主導作用,做好榜樣帶好頭,積極清理主要街路的積雪,讓市民看到努力的樣子和實際的效果,這樣才能發揮積極引領的作用,讓大家都有熱情有信心,一起掃雪,各負其責,保證城市的暢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