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民面臨供暖期間的煩惱,多位居民反映家中室溫未達到《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規定的最低18℃標準。其中,一位年過八旬的老兩口李師傅家中室溫僅有12至13度,盡管多次要求熱力公司上門測溫,但遲遲未見工作人員到來。即便在-5℃至4℃的低溫下,李師傅家的室溫依舊未能達到標準。
此外,張女士家的情況也類似。她居住的未央區明豐阿基米德小區降溫后室溫嚴重不達標。熱力公司在中午時分上門測溫,結果顯示客廳僅17℃,低于規定標準,但熱力公司未給出具體的測溫單據。張女士自行測得的溫度更低,晚上僅為16℃。
另一位住戶張女士采取了自測的方式,連續多日測得的溫度均未達標。然而,熱力公司對于自測數據不予認可,也未能提供上門測溫服務。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綠地峰輝小區的李先生家中,其樓上無人居住,導致其家室溫持續在13℃左右。
在《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供熱設施管理單位或供熱企業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測溫。若供用熱雙方對測溫結果有異議,區(縣)集中供熱行政管理部門或開發區管委會應在接到投訴后24小時內回應,并組織現場測溫。然而,實際操作中,許多市民的測溫要求并未得到及時響應。
在這種情況下,西安市民對供暖服務的質量和熱力公司的服務態度感到不滿,希望能有更加明確和公正的供暖測溫和處理爭議的實施細則。他們希望通過規范化的測溫和合理的退費制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這些問題不僅影響著居民的生活質量,也反映出供熱行業在服務質量和客戶響應機制上的不足,需要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