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線上線下消費場景日益融合,消費者不經意間成為直播對象的現象愈發普遍。例如,王丹在瀏覽網絡平臺時,發現一家餐館直播顧客用餐情景,顧客顯然對此并不知情。她嘗試與商家溝通并最終舉報了該直播間,盡管直播平臺承諾調查,但此類直播并未完全消失,只是改變了展示內容。
近期,有調查顯示,部分商家利用短視頻平臺進行營銷,未經顧客同意即直播消費現場,顧客無形中成為了吸引流量的工具。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最近的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中強調,商家未獲同意公開顧客視頻侵犯了肖像權,需承擔相應責任,以此警示類似侵權行為。
眾多網友在網絡上分享了自己在餐館、健身房、理發店等場所被直播的經歷,表達了對此類行為的不滿和擔憂。比如,宋雪在健身房的私教課程中,未經同意就被教練直播,感到隱私受到侵犯。而在理發店,顧客理發過程被直播的情況更為常見,盡管有的商家試圖避開直接展示顧客面部,但是否取得顧客同意仍存疑。
面對“被直播”,多數消費者選擇忍氣吞聲,鮮少有人當場提出抗議或采取法律手段維權。然而,法律案例顯示,消費者有權維護自己的肖像權,如造型師孫某因未經同意上傳顧客理發視頻被判公開道歉并賠償。專家指出,商家應改變錯誤觀念,尊重消費者權益,同時消費者也應勇于維護個人肖像權。
網絡直播平臺雖有相關規則限制侵犯他人隱私,但對于商家直播顧客的具體規定尚不明晰。專家建議,平臺需加強監管,提供有效舉報渠道,確保違規內容迅速處理,并引導商家采用技術手段平衡宣傳與隱私保護。同時,鑒于隱私泄露可能帶來的風險,法律界呼吁加快相關立法修訂,強化隱私權保護,構建多方參與的綜合治理體系,以適應數字化時代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