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針對生育三胞胎及以上家庭的生活補助政策已做出調整,旨在進一步放寬申請條件,優化審核流程,提升服務效率。
自5月1日起,修訂后的《關于對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開始實施。根據規定,若三胞胎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海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可申請生活補助,現補助標準設定為每月1970元,該數額依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計算。
上海自1992年起便對生活困難的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提供補助支持。2020年,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相關政策通知。至2023年,市民政局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了全面評估,隨后與市財政局再度攜手,對申請條件、審核流程等關鍵環節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修訂內容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其一,擴大了申請資格范圍。原政策要求子女年齡須不滿十六周歲或雖滿十六周歲但仍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修訂后,這一條件放寬至子女年齡不滿十八周歲(十六周歲以上且以個人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者除外),或雖滿十八周歲但仍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
其二,簡化并加快了審核流程。具體措施包括:①明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申請人提交的基本材料進行審查,確保材料齊全后及時受理申請,并向申請人發放《上海市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補助申請受理通知書》;②將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求其在接收到申請材料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工作。
欲了解政策詳情,敬請參閱相關圖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