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當中,秦光榮叫我的名字,洪波這樣子。白恩培叫蘇總,曹建方也是叫蘇總……”
在蘇洪波的自述中,體現出了他與秦光榮、白恩培兩人關系親近。而一個普通的商人,為何能在兩任省委書記在任期間左右逢源,被奉為座上賓?
早前報道:一個普通商人,憑什么讓兩任省委書記陪喝酒散步?
△蘇洪波。圖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
5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刊文揭露政治掮客的真實面目。文中披露,蘇洪波刻意營造自己來頭大、靠山硬、關系廣等身份背景,抓住白恩培、秦光榮不軌之念、不軌之思,故布迷陣。
類似的情形并非個例。遼寧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魏俊星曾相信一文物商人可以對其升遷提供幫助,為了“買官”送給騙子兩千余萬。
公開資料顯示,魏俊星生于1955年10月,曾擔任過鐵嶺市委常委、開原市委書記,錦州市長等職,于2015年1月被查。2017年11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鄭某進詐騙案一審判決書,其中披露了魏俊星在落馬前遭遇詐騙的細節。
魏俊星和鄭某進相識于2013年初,當時即將年滿58歲、超過提名年齡的魏俊星想轉任鐵嶺市委書記,于是通過開原市財政局原局長郭鐵峰和開原市財政局原駐京辦事處主任李某,認識了在北京經商的鄭某進。鄭某進對李某宣稱自己認識中央某單位領導,這些話便通過李某傳入魏俊星耳中。
為何這幾名官員會對商人的話深信不疑?據李某供述,他和鄭某進說了魏俊星想回鐵嶺當市委書記的事,鄭某進答應幫忙問一下,后來回復辦不了,已經有人選了。魏俊星得到這個消息經多方印證確實屬實,進而對鄭某進的能力特別認同。
據郭鐵鋒交代,魏俊星曾親口說“ 到營口或是鐵嶺當一把書記,實在不行去哪個廳當廳長也行”,鄭某進則承諾“沒有問題”。
記者關注到,魏俊星為“買官”被騙的兩千多萬現金主要是分兩次送出。2013年5-6月,鄭某進聲稱近日和相關人員喝酒,已經打保票不能讓組織部領導白辦事,底線是500萬,上線是1000萬。
魏俊星商量后決定走上線,用5個裝酒的紙箱子裝了1000萬現金,派郭鐵鋒連夜進京送到鄭某進家中。但此后多次催問也并無消息,魏俊星心急“十一前辦不成就因超年齡不能被提名了”,于是再次用五個紙箱裝了1000萬,送給鄭某進。
但事情始終沒有著落,魏俊星決定不辦了,并催鄭某進退錢。最終,鄭某進僅返還950萬元。
魏俊星如此巨款從何而來?據其供述,首次的1000萬由張某輝開車拉現金到他家,但判決書中并未提及此事的真實性。第二次的1000萬中,郭鐵鋒拿出500萬,魏俊星找侄子借了200萬湊齊余下的500萬。
2017年9月22日,鄭某進因犯詐騙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魏俊星目前尚無公開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