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椒點視頻報道,4月2日,江蘇蘇州昆山,測評員舒先生到了一家火鍋店去測評,這家火鍋店宣傳稱“99元5斤小龍蝦”。
于是他們點了一份小龍蝦,然后他們去復稱的時候,發現小龍蝦只有3.1斤。
因為舒先生測評的時候,是一直用手機在拍攝的,當舒先生發現商家的小龍蝦存在缺斤少兩的情況。
于是舒先生打了12315開始舉報,還在電話舉報的過程中,老板就跑過去想搶舒先生的手機。
手機沒搶到,就開始掐著舒先生的脖子,開始毆打舒先生。商家邊打人,邊叫囂著:“我讓你拍!”
視頻中旁邊還有一名女子在阻攔老板打人,有聲音,“你不要推,你不要推我!”
網友紛紛喊話:蘇州警方
有網友表示,商家老板太不把法律當回事了,太囂張了,建議重罰。
有網友表示,驗傷,不和解,就按故意傷害罪起訴,再以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也有網友站在老板的那邊,覺得現在做生意難做,99元有3斤已經不錯了。
警方介入調查
被打的舒先生,臉上各種淤青,抓痕,脖子上也一大片很深的掐痕。
舒先生覺得太惡劣了,他已經報警處理了,目前警方還在處理中。
同時,舒先生透露,他還沒有收到商家的任何賠償。
點評
縱觀下整體事件,商家存在兩個重大錯誤點。
第一個點:99元5斤小龍蝦,實際僅3.1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在這起事件中,商家宣傳的“99元5斤小龍蝦”與實際提供的商品重量存在顯著差異,這種行為構成了虛假宣傳,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消費者在發現商品或服務與宣傳不符時,有權要求商家按照宣傳的內容提供商品或服務,或者要求退款、賠償損失等。
就如網友所說,如果價格太高了,寧愿少寫幾斤,也需要實打實的報價,不能虛假。
第二個點:暴力毆打、掐脖舒先生,導致舒先生臉上及脖子上多處受傷。
在這起事件中,商家對舒先生實施的暴力行為,包括掐脖子和毆打,導致舒先生臉上及脖子上多處受傷,這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如果情節較輕,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了刑事責任外,商家還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因故意或者過失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商家的暴力行為侵害了舒先生的身體健康權,商家應當賠償舒先生因此造成的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等經濟損失,以及可能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寫在最后
目前來看,這件事真的鬧大了!商家的行為不僅違反了商業誠信的基本原則,更是觸犯了法律的底線。
一方面,商家以“99元5斤小龍蝦”的宣傳吸引顧客,實際上卻提供不足重量的商品,這種行為構成了虛假宣傳,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面對消費者的合理質疑,商家不僅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反而采取了暴力手段,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這件事情警方已經介入了,同時也已經上了頭條熱搜,從長遠來看,這場風波可能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包括顧客的紛紛離去、營業額的持續下滑,乃至最終面臨經營困境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