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一男子遭遇交通事故70余起,獲得保險公司賠付50余次,個人賠償20余次。是運氣不佳,還是另有隱情?近日,遼寧省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刑警大隊獲取線索,發現一名男子在半年內獲得保險公司賠付達50余次。
辦案民警來到保險公司調取了理賠記錄,發現犯罪嫌疑人吳某存在騙保行為。民警迅速行動,將其在家中抓獲?!百r付都是合情合理的!”起初,犯罪嫌疑人吳某還百般狡辯,當民警拿出大量證據后,吳某低下了頭。據吳某交代,作案時他騎共享單車或電動車“埋伏”在十字路口,當車輛右轉時,他“把握時機”向前騎行,“剛好”與車輛發生碰撞,吳某倒在地上,再拿出早已準備好的破損手機。
“看病、修手機!”吳某以各種理由索要賠償,駕駛員往往選擇息事寧人,或者支付費用私了,或者選擇由保險賠付。半年內,吳某作案70余起,非法獲利6萬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全媒體記者 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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