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成都3月21日消息(記者 昌思榮 王穎)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發《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根據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關于深化中考制度改革的要求,成都市進一步完善“依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荚囌猩浫∧J?。其中明確考生初中期間有校園欺凌等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并在錄取中最后投檔。
據了解,成都的中考招生分為填報志愿錄取、指標到校生兩種方式。指標到校生占市直屬學校、各區屬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50%。其中,區域指標分配到校的,不需要參加中考;市指標到校生需要中考,成績達到“重點線”可被錄取。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破解唯分數論,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具有積極意義。因此要讓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
成都市綜合素質評價分為正面、負面清單:
在中考錄取中,有市級及以上“新時代好少年”“勞動獎章”“勞動能手”獲獎記錄等正面清單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為指標到校生或在錄取中優先投檔;考生初中在校期間存在考試作弊、校園欺凌或未按要求完成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等負面清單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到校生,并在錄取中最后投檔。
《規定》一出,立刻引發廣泛關注。3月21日,據成都市教育局消息,校園欺凌行為的判定,將以公安局最終調查結果為依據。
從出臺落地到實際應用,此規定在實操過程中如何推進?霸凌行為如何界定?實施過程中可能產生什么影響?帶著以上問題,記者聯系到了四川蜀正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伍莉及成都師范銀都紫藤小學德育副校長付小琳,分別從法律角度及教育層面進行解讀。
如何判斷自己是否正在遭受校園欺凌
伍律師表示: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即使沒有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但因持續侮辱、孤立、謾罵等造成受欺凌者心理上的損傷,也屬于校園欺凌行為。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修正)第十七條,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主動避免被欺凌,同時也要避免自己成為欺凌者
伍律師告訴記者:對校園霸凌說“不”,需要學校、學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首先,要進一步加強對家長及學生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讓他們能意識到哪些持續性行為可能構成欺凌行為,學生在遭遇欺凌時要及時告知學?;蚣议L,主動去避免被欺凌,同時也要明辨是非,樹立正確三觀,避免自己成為欺凌者。家長要加強與孩子的交流,多觀察孩子們的行為舉止,做正確引導。學校要重點關注留守兒童、特殊兒童,加強對這類群體的重視與關愛。
“成都教育發布”公眾號近日向師生家長發文呼吁:一起向校園欺凌說“不”。遏制校園霸凌、肅清校園環境、促進學生健康全面發展,需要家校雙方共同努力。
“這一規定強調了良好品行的重要性,會引起家長和學生的廣泛關注,促使他們更加關注孩子在校園的行為表現,同時也會對那些有潛在傾向或正在參與欺凌行為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校園內的欺凌行為?!背啥紟煼躲y都紫藤小學德育副校長付小琳在接受采訪時說道。
成都市教育局此項規定的出臺,及時回應了社會關切,也是對解決校園欺凌問題的積極探索,而在確保規定的有效落實方面,仍需持續細化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