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鄲市肥鄉區“13歲初中生遭同學殺害”的消息,引發各界對預防和懲治校園欺凌問題的廣泛討論。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發的《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引發關注,其中明確,初中在校期間存在校園欺凌等行為的最后投檔。21日,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這是一種導向”。
南都此前報道,3月10日,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13歲初中生失聯。11日,其遺體在北高鎮張莊村一處蔬菜大棚內被發現,涉嫌殺害他的是同班同學,三名不滿14歲的少年。
此案引發各界對預防和懲治校園欺凌問題的廣泛關注。事實上,案發地教育部門對防治校園欺凌曾有系列動作,但未能阻止悲劇發生。
3月20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印發的《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引發關注。其中明確,“考生未按要求完成綜合素質評價寫實記錄的、初中在校期間存在考試作弊、校園欺凌等行為的最后投檔”。
針對此項規定,21日,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這是一種導向”。他介紹,對于校園欺凌行為,學校清楚具體的認定流程和標準。對于認定存在校園欺凌行為的學生,其檔案中會有記錄。
值得一提的是,當地并非首次施行此項規定,成都市2022年和2023年的中考政策均有提及。其中,《2022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還明確,2022年,成都市將構建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作為指標到校生的推薦依據,存在校園欺凌行為的不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