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瑞琪
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快遞新規”)自3月1日施行以來,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其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否則將面臨3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成為討論的焦點。
在消費端,快遞新規的實施切實保障了消費者權益。在之前,未經收件人允許就直接將快遞放到快遞柜或驛站的情況屢見不鮮,不僅為消費者增添了不便,還很容易造成快遞丟件等問題。尤其是對于中老年人或者農村人口而言,快遞送貨上門的需求更加強烈。快遞新規讓消費者重新擁有了自主選擇權,讓這些有送貨上門需求的消費者得到應有的服務。
然而對于快遞員來說,更嚴格的新規極大增加了一線從業者的工作量。據從業者稱,“原來一天能送500件,按照新規現在只能送100件,收入大不如前”“以前30分鐘就能送完的快遞,現在每個都打電話,12小時才全部送完”,更有快遞員得知新規后離職。不管是時間成本還是財力成本,新規后的派送工作都讓快遞員苦不堪言。
快遞新規的本意是要提升快遞市場的服務質量,然而這中間所需要的成本需要有人來承擔。近年來,快遞行業發展迅速,成為經濟增長的新亮點,然而企業間市場競爭激烈的結局是快遞單價被不斷壓低,壓榨著快遞員的工作量和消費者的服務權益。
因此,不能把企業降本增效轉移成快遞員和消費者之間的矛盾,也不能把新規落實的壓力全都落給一線派送的快遞員。在保障快遞行業服務質量的出發點下,需要結合市場現實,探討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形成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
或許,可以消費者一個機會,由其自主選擇“送貨上門”或“放驛站快遞柜”。假如快遞企業和電商企業從源頭就設置好投放選項,將不同需求的快遞件分類,由消費者根據需求選擇服務和價格進行差異性投遞,可以一定程度減少快遞員派件的工作量,緩解當前的尷尬矛盾。對于企業來說,要優化服務機制、考核獎勵機制,也可以優化技術手段,通過智能化電聯等方式增強派件效率。
打通快遞配送服務的“最后一公里”,讓快遞包裹更順暢安心地送達消費者手中,是快遞業發展的必由之路。提升快遞服務質量是一個長期而緩慢的工程,快遞新規的實施只是起點,期待快遞行業逐漸規范化、人性化、精細化,助力中國快遞行業的發展再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