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李飛:很多學校霸凌事件不論發生在校內還是校外,都是模仿網絡游戲里的場面,使用的方法、用的工具和最后造成的后果是一模一樣的,完全是模仿的。所以,現在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關于網絡保護這一章對于制止和解決這個問題決心不大,力度不夠。20年前,制定這兩部法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時候,當時網絡游戲還沒開發到那種程度,當時擁有終端機、IPAD和手機還沒有那么普遍,所以這個問題不是那么突出。這個問題我觀察了20多年,后來網絡游戲造成的青少年網癮現象,已經引發了很多社會穩定問題,有很多家長對子女網絡成癮簡直就沒有辦法,有送到精神病院去治療的,也有一些社會團體幫助對孩子的管教,力圖扭轉這個社會問題,但很難解決。對于這些受害的家長,社會都非常同情。我也觀察到,當時專門提供網游產品很有名的一個姓陳的老板,當時很多家長說要追殺他,最后他賺了很大一筆錢,一看苗頭不對,“華麗轉身”把這個公司賣了搞別的去了。說明他干這個事,他知道是損害青少年、損害中華民族未來的,是給無數家庭帶來嚴重危害的。過去全國人大推進網絡立法,包括人大作決定實行實名制,我專門跟工信部、網信辦也談過這個問題,作為法律制度,線上線下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是一致的,法律禁止在線下搞那些誨淫誨盜的侵害青少年的活動,他們不敢在線下搞,但是在線上他就敢搞,鉆了這個空子。為什么在線上就能搞呢?有的部門頭腦不清醒,為了那點GDP,為了賺那點錢,不采取斷然措施,會毀害我們的后代。20多年以來,在立法過程中的很多場合,我都提出這個問題,所以我希望這次能夠徹底解決。如果這次我們不徹底解決這個問題,作為立法機關就愧對我們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