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但個別地方政府存在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
財政部將出臺地方債終身問責制
本報訊(記者 朱開云)財政部日前在《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中透露,將研究出臺地方債終身問責、倒查責任制度,堅決查處問責違法違規行為。財政部在報告中表示,要堅決打消地方政府認為中央政府會“買單”的幻覺,堅決打消金融機構認為政府會兜底的幻覺。
財政部表示,通過持續規范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國法定限額內政府債務余額27.33萬億元,負債率(債務余額/GDP)為36.7%,低于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新興經濟體水平;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32萬億元,債務率(債務余額/綜合財力)為80.5%,低于國際通行的100%至120%警戒線。目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財政部也提醒說,雖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個別地方政府繼續通過融資平臺公司、PPP、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風險不容忽視。從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反映的情況看,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的主要原因有四個: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觀不正確;一些金融機構放松風險管控要求,大量違規提供融資;違法違規融資行為問責不到位;金融監管部門問責金融機構的制度尚不健全,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不嚴。
財政部日前還通報了江蘇、貴州兩省對部分縣市違法違規舉借地方債的整改處分情況,除責令限期整改,并對71名相關責任人給予不同處分。同時,有媒體報道稱,財政部已組織核查部分市縣、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發函至10個省級政府和銀監會、商務部等部門建議依法問責處理,目前,重慶市、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已對相關責任人給予撤職、行政降級、罰款等處分。
財政部指出,下一步將嚴格執行《預算法》和《擔保法》,堅決剎住無序舉債之風,有效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堅持誰舉債、誰負責,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債務人、債權人依法合理分擔風險,積極穩妥處置隱性債務存量,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