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明確,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當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然而,現實情況卻不容樂觀,很多孩子的“課間十分鐘”消失了,甚至“廁所社交”開始在學生中興起。
針對這一問題,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李國華擬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一份題為《關于高度關注小學生“廁所社交”問題的建議》的提案,建議教育部門切實拿出方案,確保全國學生課間自由活動權的落實,并對長期不執行的學校明確處罰機制,將課間活動開展情況納入教育督導范疇。
“所謂‘廁所社交’,就是學生在學校里只能在廁所里交朋友?!碧岚钢赋?,在部分學校,孩子們在課間不僅走不進操場,不能在走道里停留,甚至是在教室里也只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于是,被逼無奈的孩子只能躲進廁所里社交。
為什么會產生這一問題?提案分析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學校對安全的顧慮。學校擔心學生在課間活動時發生安全事故,這是“課間活動限制”的關鍵。司法實踐中,學校在校園安全事故中往往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未排除和未能及時救助”被判承擔賠償責任,甚至賠償學生補課費、家長誤工費等。為了減少安全隱患,學校對課間活動的管理日趨僵化,甚至“一刀切”規定除上廁所外,學生課間不得離開教室。
二是家長對學生的焦慮。課間十分鐘的消失,部分學生家長也有一定責任。一些家長錯誤地認為,課間不去戶外活動有助于學生充分利用時間學習,有利于提高學習成績。還有一部分家長對孩子過度保護,要求孩子在學校絕對安全,對孩子不小心造成的輕微皮外傷都上綱上線,對老師、學校不依不饒,這種矛盾反過來使得學校對課間活動嚴加管制。
“這是不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碧岚阜Q,學習需要勞逸結合,長時間持續上課,會造成精神疲勞、學習效率下降。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的注意力集中時間較短,一堂課結束后,需要適當放松。學生久坐也會導致身體出現健康問題,如肥胖、近視等,長此以往更不利于學生心理健康。課間十分鐘活動既是注意力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身心健康的必要保障。
針對上述問題,提案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具體建議:
第一,落實政策執行,維護學生權益。建議教育部門切實拿出方案,確保全國學生課間自由活動權的落實。對長期不執行的學校明確處罰機制,將課間活動開展情況納入教育督導范疇,尤其要切實杜絕學校教學生造假的惡劣行徑,嚴肅整治遇到上級檢查才讓學生課間自由活動等形式主義作風。
第二,細化司法規則,學校風險可控。按照《民法典》第1199、1200條和1201條有關教育機構責任的規定,8歲以下兒童受到傷害的,推定學校有過錯;年滿8歲的未成年人受傷,校方是否承擔責任,關鍵看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實踐中,學校在校園受傷事件中承擔責任的新聞屢見不鮮,要想學校放開包袱、解放課間10分鐘,還要從源頭上幫助學校合理管控風險。建議最高法和最高檢進一步細化規則,明確學校盡到教育管理責任的情況下發生意外傷害的相關責任。
第三,優化校方保險,改進賠付標準。2008年教育部開始在全國推行校方責任險,由政府全額承擔,每年每生不超過5元。多年來的實踐證明,校方責任險對化解學校風險行之有效,但也存在保額偏低、責任范圍不足的問題,校方責任險并不包含學生課間活動中常見的因自身原因受傷的情況。建議教育部優化保險規則或出臺更多的保險種類,覆蓋課間活動。
第四,多方聯動協同,促進安全保障。建議教育部門指導學校與家長建立有效溝通機制,將學生課間活動的益處和潛在風險、學校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向家長說明,取得家長支持。加強家庭教育,明確家長作為子女教育的第一責任人,應支持孩子在課間自由活動,教育孩子做好自我防護,認識并承擔孩子在這過程中產生的適度風險。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