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肺癌患者高發的問題,國家醫保局近日表示,目前將癌癥篩查納入醫保的條件還不成熟,鼓勵保險機構提供腫瘤預防等保險服務。
國家醫保局表示,當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還是立足于“?;尽钡墓δ芏ㄎ唬U蠀⒈H藛T的基本醫療需求。從現階段醫療保險基金籌資水平和抗風險能力來看,暫時無法將腫瘤篩查這一類非治療性的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2005年以來,中央財政通過重大公共衛生項目支持農村高發地區和城市地區開展癌癥篩查與早診早治工作,肺癌是其中篩查癌種之一。每年為項目地區居民提供肺癌風險評估和低劑量螺旋CT篩查,切實提高了項目地區肺癌患者的早診率和治療率,有效降低了疾病負擔,產生了較好的健康、經濟和社會效益。
我國已確立了政府主導的“基本醫保+補充醫保+醫療救助”的三重保障、社會參與的“商業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三個補充保障的綜合保障格局,以實現更好保障病有所醫的目標。國家醫保局等部門也明確提出要擴大商業健康保險供給,鼓勵保險機構適應消費者需求,提供綜合性健康保險產品和服務。
目前,我國已基本建成以基本醫保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等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保制度框架。部分商業保險公司對腫瘤患者設置差異化險種,實現多次賠付,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惡性腫瘤患者的醫療負擔。同時,商業保險公司還探索將健康保險產品與健康管理服務相結合,提供包括惡性腫瘤在內的健康風險評估和干預、疾病預防、健康體檢等服務,有利于腫瘤患者的早診早治及健康管理,降低治療費用,提高治療效果。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與基本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進行統籌考慮和深入研究,完善肺癌篩查和肺癌患者的診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