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9時34分
南城交警付樂在碧湖鎮新合街巡邏時
看到一個行走的“大棚蔬菜”
oh~不對,是行走的“大棚機動車”
這是一輛綠色的三輪電動車,車身被一層透明薄膜覆蓋著,雖然很簡陋,但是能起到一定遮風擋雨的效果,車內有一個小小的空間,正好能容下兩個人。加上有駕駛員帶路,兩人坐在車內一邊聊一邊逛,看起來非常愜意。
不好意思,小編要打斷一下。這可是一輛三輪電動車,這不是用來載貨的車子嗎?怎么能載人呢?付樂立即上前將他們攔下。
駕駛員姓梁,看起來年事已高。車上載著的是他的老伴和老丈人。當天上午,梁老伯的老丈人突然感到身體不適,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情急之下,梁老伯竟自己開車載著老丈人和妻子一起前往醫院,沒想到半路上被交警查獲了。
經過現場的簡單檢查,付樂發現梁老伯不但違法載人,而且沒有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按照目前的情況看來,車子是必須扣留了,但是生病的老人怎么辦呢?付樂讓三人都上了自己的警車,開著警車將他們送到醫院。
老人身體不適,還杵著拐杖。付樂二話不說,蹲下身子,將老人背起,一路小跑送進醫院。等老人看好病拿好藥后,付樂又背著老人回到車上,并一路護送他回到家中。
經調查,梁老伯今年已經65歲,還是無證,這樣駕駛電動三輪車(屬輕便三輪摩托車)已經很危險了,更何況車上還載了妻子和年逾八旬已經顫巍巍的老丈人?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蜀黍
電動三輪車不允許載人的,這個情況你知道嗎?
梁老伯
知道的,平時不帶的,最多只載一個人,從來沒有載過兩個的。
蜀黍
不是不允許載兩個,是一個都不許載。你自己年紀也大了,最好不要騎這類車上路,這是很危險的。
梁老伯
知道了,今后不會再開了,我現在已經辦好了老年人的公交卡,以后出門都坐公交了,不但方便還省力。
經過付樂的耐心宣傳教育,梁老伯也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險性。
10月11日 南城 惠民街
王某義駕駛二輪電動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王某義死亡。
9月1日 青田 青景慶線
一輛轎車與一輛三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搭乘在三輪電動車上的賴某培死亡。
8月15日 蓮都 330國道
一輛轎車與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張某華死亡。
鑒于駕駛三輪電動車、摩托車違法載人的嚴重危害性,麗水交警對于此類違法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法載人超過1人,且沒有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一律拘留!
安頓好家里的事情后,梁老伯主動到南城交警大隊接受處理,蜀黍對他作出行政拘留3日,罰款600元的處罰。相信梁老伯以后不會再違法載人了。
三輪摩托車、電動車因為價格低廉,載貨方便,備受老年人的喜愛。但是,很多老年人由于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經常存在違法載人、無證駕駛駕等行為,再加上很多都是駕駛技能不足,還有身體機能下降,極易發生交通事故,且事故的后果往往較其他人更為嚴重。因此,蜀黍提醒廣大老年朋友以及家里有老人的朋友們,請盡量不要讓老人駕駛超標電動車出行,更不要讓他們搭乘三輪電動車、摩托車,盡量選擇步行或者乘坐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