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防治校園性侵害一樣建立了專項保護制度的還有學生欺凌這一中央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對學生合法權益損害重大的問題。
《規定》設計了防治學生欺凌的規則體系:明確了學生欺凌的概念,強調主體上的特定性、主觀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傷害性,把學生欺凌和校園暴力、學生間正常的嬉鬧等區別開來。明確了學生欺凌的行為表現,歸納了侵犯身體、侮辱人格、侵犯財產、惡意排斥、網絡誹謗或傳播隱私等欺凌行為。
《規定》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預防機制,規定學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調查評估制度。建立學生欺凌關注、干預和制止機制,要求教職工應當關注可能處于弱勢或者特殊地位的學生,發現學生存在被孤立、排擠等情形的應當及時干預,發現學生實施欺凌他人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建立學生欺凌認定和處置機制,要求學校成立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負責調查和認定,對存在欺凌行為的學生應當進行教育懲戒等。
在明確專項保護制度之外,《規定》還明確了學校保護職責、學校管理要求、保護工作機制、支持監督措施。
就明確學校保護職責而言,《規定》依據憲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等法律,總結歸納了學校應當保護的未成年人基本權利,專門設一章叫“一般保護”予以規定。在各條款中也分別規定了學校的具體職責及工作要求。
鄧傳淮說,其中有很多新的舉措。比如,為了營造生動活潑的教育生態、保護學生的活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規定》提出:學校不得設置侵犯學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對學生在課間及其他非教學時間的正常交流、游戲、出教室活動等言行自由設置不必要的約束。再比如,為了保護學生的隱私和自尊心,減少攀比、避免歧視、緩解應試壓力,《規定》禁止學校、教師公開學生的考試成績和排名,但是要求學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長知道學生的成績等學業信息。
對于《規定》向學校提出的很多要求,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校長劉小惠認為,學校落實起來沒有太大的困難。“這些要求都是非常重要的,都是屬于學校依法應盡職責范圍內的?!兑幎ā肥崂?、細化、明確了學校職責,這實際上是對學校理念的更新,是對我們制度的整合和重構,我認為是與時俱進的。很多制度實際是對原有規定制度的進一步明確和強化?!?/p>
劉小惠補充說,“學校要教書育人,更重要的應該是立德樹人,學校為學生成長提供良好的環境,應該是我們最主要考慮的事情,所以《規定》中對學校具體的管理要求,實際上是為學校改進管理、提高育人質量指明了方向。我想,學校更應該勇于承擔起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的歷史使命,為孩子們撐起一片藍天?!?/p>
鄧傳淮也說,《規定》對學校管理提出了很多具體的要求,涉及到學校治校辦學理念的更新、制度的重構和能力的提升。
強化支持管理問責
將未成年人的學校保護落到實處,需要支持監督措施的保障。
《規定》對教育部門提出明確要求,要求教育部門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應急管理等部門建立協同機制,健全教職工從業禁止人員名單和查詢機制;教育部門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學校提供專業服務,應當指定專門機構或者人員承擔學生保護的監督職責,有條件的可以設立學生保護專兼職監察員。教育部門要建立投訴舉報途徑、加強考核評估,各級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將學校學生保護工作情況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學校督導評估的內容。
佟麗華對《規定》專章規定的“支持與監督”,尤其是提出了專業支持與專業機構問題,表示非常歡迎?!拔闯赡耆松硇拇嗳醯奶厥庑詻Q定了相關案件的復雜性。其實很多優秀的校長、輔導員,我和他們接觸很多,這些人專業素質非常高,但并不一定具備處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和知識。所以,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應當加強對學校以及基層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的專業支持?!?/p>
此外,《規定》還明確了教育部門、學校及教職工不履行責任的具體處理辦法,細化和完善法律責任,為下一步加強管理問責提供更為明確的依據。
鄧傳淮透露,下一步,教育部將指導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與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從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群團組織的溝通協作,建立協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教育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加強支持保障,加大經費、人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為學校提供必要的條件、解決實際困難;推動基層試點,教育部將會同有關機構,開展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的試點,給予相應的支持,組織開展培訓,以促進地方、學校不斷提升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