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鎮平縣一名男子獨自在健身房臥推杠鈴,結果杠鈴壓住其脖頸致窒息而亡。兩個月后,這段令人揪心的視頻,在網絡上開始流傳后引發關注。
記者采訪獲悉,死者侯某某系健身房經營者的好友,有過多年的健身經驗,還曾當過健身教練。
涉事健身房一名合伙人稱,事發時段并非營業時間,因侯某某留有一把鑰匙,所以可以獨自進入健身房內鍛煉。事發時,健身房另一名合伙人正在吧臺休息,等到下午兩點半正式營業時,才發現該男子出了意外。
據了解,死者在被杠鈴壓住五分鐘后不再有掙扎動作,等到其被人發現時,已被杠鈴壓住頸部長達半個多小時。
健身房內監控視頻畫面(圖源:視頻截圖)
1、 男子臥推240斤杠鈴被壓死
據了解,該視頻的事發地點位于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一家健身房內,時間在7月3日下午。
記者獲取的一段店內監控視頻顯示,當時,只有上述男子孤身一人在健身房內進行臥推杠鈴訓練,旁邊并無人輔助。
7月3日下午1時57分,他臥躺著將杠鈴從架子上吃力地取下,再次嘗試舉起時突然發生意外,因支撐不了杠鈴的重量,杠鈴下墜壓住該男子頸部位置,隨后他不斷掙扎身體,數分鐘后,男子失去意識不再動彈。
9月17日,涉事健身房的其中一名合伙人趙先生告訴記者,死者名叫侯某某,今年27歲,未婚,是他要好的朋友之一。當天,侯某某在嘗試臥推120公斤杠鈴時,被壓至頸部致窒息,不幸身亡。
“小侯和我們健身房的幾個合伙人關系都很好,他在讀大學時候就開始健身,至少有5年的健身經驗,以前還在我們健身房當過幾個月的健身教練?!壁w先生說,平日里,侯某某都是免費使用健身房內的器械,事發時段并非營業時間,因侯某某留有一把鑰匙,所以可以獨自進入健身房內鍛煉,“我們一名合伙人當時正在吧臺休息,等到下午兩點半營業時,才發現小侯出了意外。”
記者注意到,在某視頻平臺上,侯某某的網名為“孤練”,他一共發布了27條視頻,絕大部分都與自身健身訓練相關,他還曾更新多段臥推杠鈴的視頻。記者注意到,其最后一條視頻于6月8日發布,他當時成功挑戰了120公斤臥推一次的記錄。
死者生前訓練視頻(圖源:當事人視頻賬號)
侯某某已逝,但關于其因健身不幸身亡的責任劃定問題,一直牽擾著當事雙方。
趙先生告訴記者,侯某某死后,其家人用水晶棺將遺體抬到健身房,擺放了一個星期之久,要求他們給予賠償,雙方并未談妥。但是,健身房因此事“黃了”,門店倒閉加上會員退費,一共搭進了60多萬元。
之后,趙先生和健身房其他幾名合伙人被侯某某家屬告上法庭,該案于7月27日在鎮平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2、 被告律師曾稱健身房不存在過錯
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回放視頻中,原告代理律師表示,監控視頻顯示,7月3日13時46分36秒,健身房合伙人張某某進入健身房,并與侯某某打招呼。
13時56分58秒,侯某某開始臥推杠鈴,13時57分10秒,杠鈴砸下,并發出聲響,侯某某開始掙扎。直到14時33分43秒,張某某才發現侯某某被壓,開始上前施救,撥打救援電話。
侯某某放在支架上的手機錄制的視頻總長37分30秒,侯某某于26秒開始臥推,第38秒時杠鈴砸下,壓迫頸部,他開始掙扎。在5分40秒以后,侯某某沒有明顯掙扎。37分15秒時,張某某發現情況后移開杠鈴。
此外,原告代理律師稱,案涉健身器材安全防護部件被拆除,長期缺失存在安全隱患。該健身房在某款地圖軟件上公布的營業時間為,上午10點至晚上9點。
被告方律師辯稱,本案受害人不幸死亡,與健身房無關。
一是侯某某不是健身房員工,也不是健身房會員,其來到健身房未與任何人提前告知,其進入健身房屬于私自進入。其進入健身房的時間為當天中午12時30分左右,此時屬于非營業時間,侯某某私自進入健身房本身存在過錯。
二是侯某某使用的器械屬于鍛煉深蹲及杠鈴提拉,并非用于臥推鍛煉,且其在做臥推時動作不規范,在他嘗試臥推時,能明顯看出其無法正常舉起杠鈴,但仍強行將杠鈴從架子上放下,最終因體力不支,無法將杠鈴放回原位置,導致事故發生。
侯某某自身做過健身教練,更參加過專業的健身比賽,明知道使用錯誤的器械和錯誤的鍛煉姿勢會帶來風險,也知道鍛煉應該量力而行,在此前提下仍堅持使用該器械鍛煉,并強行將杠鈴放下,事故發生系其自身原因導致。
三是健身器材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屬于合格產品,上方也印有鍛煉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已經盡到相應義務,健身房對于事故發生不存在過錯。
四是張某某到達健身房后即進入休息區域,距離侯某某鍛煉位置較遠,根本無法發現后續情況,且當時是非營業時間。綜上,侯某某自身具有專業的健身知識,其明知行為的危險性和操作的錯誤性,仍然進行鍛煉,屬于自甘冒險,健身房方面對于事故的發生不存在過錯。
據悉,此案并未當庭宣判。
3、 健身房一審被判擔九成責任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作為健身俱樂部的經營者,俱樂部有義務確保場所的安全,提供安全的健身環境。男子并非俱樂部的教練或會員,但俱樂部合伙人與其關系密切,且男子常在俱樂部免費鍛煉。在這種情況下,俱樂部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對男子的健身活動進行適當的管理和監督。
“至于死者挑戰健身訓練強度是否屬于自甘風險,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付建說,自甘風險是指個人自愿承擔的、明知可能發生危險的風險。如果男子明知自己的健身訓練強度過大,但仍然選擇進行,并且俱樂部在提供適當警示和指導的情況下,男子仍然堅持進行,那么可以認定為自甘風險。但如果男子并未明知自己的健身訓練強度過大,或者俱樂部未提供適當警示和指導,那么自甘風險的認定可能會受到影響。
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也表示,根據《民法典》1198條,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即使死者并非健身房會員,但是該死者能自由進出該健身房,屬于得到經營者允許,健身房屬于經營性質,仍然適用第1198條的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作為這種大重量臥推訓練,從安全性來講,應當有保護杠或者配備陪練等安全措施進行保障,因此本案的健身房應當承擔一定責任,但是死者本身作為健身資深人士,也有一定過錯?!?/p>
董文明律師還認為,此事不屬于一般的自甘風險,《民法典》1176條規定的自甘風險規則,是指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本案中并不存在其他參加體育活動的隊友,所以不適用自甘風險規則。
趙先生告訴記者,8月份,法庭已宣布一審判決結果,判處健身房承擔九成責任,對此他們不能接受。目前,趙先生方面已經提起上訴,二審已于近日開庭,法院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