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
#男子中獎1000萬
瞞著妻子給前妻70萬#
沖上了話題熱搜榜首
大家看熱鬧同時
不少網友也好奇
彩票中獎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如果是
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會有什么后果?
這是一起法院審理的真實離婚案件
丈夫中獎千萬卻私贈前妻買房
一起來看法院解析
案情回顧
“恭喜恭喜,聽說你老公中獎1000萬呀!真是天大的喜事!肯定買豪宅了吧?換新車了嗎?”小林(化名)聽到這個消息后半天沒反應過來,只覺得耳邊嗡嗡作響,腦中一直浮現幾個問號:“我老公中了1000萬?什么時候的事兒,我怎么不知道?錢去哪了?”
小林的老公小周(化名)向來愛買彩票,小林也不當回事,從未想過天上的“餡餅”會砸到自家。沒想到,兩年前的一天,小周真的中了大樂透,獎金整整1000萬元,稅后到手843萬元。但小周卻起了私心,向妻子小林隱瞞了此事。獎金到賬的當天,小周便偷偷向自己的姐姐轉賬200萬元。此后,他又用獎金陸續為前妻支付購房款70余萬元。
得知真相的小林,心如死灰。夫妻二人本就感情不和,這飛來的千萬大獎更是加劇了兩人間的裂痕。最終,小林向龍灣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并要求小周賠償其偷偷轉移的彩票獎金270余萬元的三分之二。
法院判決
經過審理,法院判決認定雙方感情破裂,準予離婚。小周向其姐姐轉賬以及為前妻支付房款的款項,均來自小周大樂透中獎獎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未告知小林,屬于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應向小林賠償60%。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院點評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在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小周中獎所得843萬元,理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他卻隱瞞中獎事實,通過轉賬給其親屬和為前妻支付房款的形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小周作為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在此提醒大家,彩票中獎本是幸運,夫妻共享方是喜事。天上若真掉下“餡餅”,夫妻一方不該妄想獨吞。莫要聰明反被聰明誤,賠了“夫人”又折兵。夫妻是彼此信任、相互扶助的共同體,有難同當,有福也應同享。
法條鏈接
?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第一款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