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名男子冒充家長,溜進肥東縣兩所學校,先后猥褻了7名女童。昨日,記者獲悉,經兩級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某某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法院審理查明:3月13日早晨,王某某溜到肥東縣一所學校,看到小蘭(化名,7歲)等學生在班級里。于是,他上前將小蘭抱在腿上,將手伸進小蘭褲子里實施猥褻。 3月15日,王某某又來到肥東縣另一所小學,看到小娟(化名,8歲)等多名學生在班級里,他先后將2名女童抱到腿上實施猥褻。 3月18日,他又來到該小學,先后對一年級3名女童實施了猥褻。后經調查,王某某先后對7名女童實施了猥褻,并導致2名女童處女膜出現裂口。
肥東縣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訴。昨日,記者從合肥市中院獲悉,王某某的上訴請求被駁回。
合肥市中院刑二庭庭長曹海清介紹,去年和今年,該庭已審理了多起性侵害兒童案件。 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強調“從嚴懲治,從嚴執法”。合肥市中院刑二庭庭長曹海清表示,對此類案件,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精神從嚴從重判決。(安徽商報 實習生 戴文靜 周絲韻 記者 李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