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來臨,部分高校出于學生安全考慮發布通知,嚴禁以班級、學院名義組織外出旅游,也反對學生自行組織租車外出、團體旅游,有的高校要求學生外出及回家須向班主任履行請、銷假手續。同時,不少學校建議學生“與家人朋友結伴出行”。
“五一”前夕,高校提醒學生注意外出旅游的安全問題,當然無可厚非?;凇拔逡弧背鲇稳藦谋姷膱鼍埃辉试S以班級、學院名義組織外出旅游,或許也可以理解。但是,大學生是成年人,理應有自行組織出游的權力,學校無權以安全的名義橫加干涉,網友們紛紛認為部分高校管得太“寬”了,不滿這種家長式管理是在培養“巨嬰”。
禁止大學生“五一”自行組團旅游,于情于理于法皆不通。既然如此,部分高校何以還發布這種莫名其妙的禁令呢?
其實,高校此舉或許也有難言之隱。在不少家長觀念里,除了寒暑假,其它時間高校都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孩子在學校出現安全問題,高校當然責無旁貸,即便自行外出遭遇不測,學校似乎也難辭其咎。痛心之余,常常會怪罪學校沒有管好學生進而向學校索賠。在學校擔負“無限責任”的情形下,學校究竟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很多時候并不容易厘清。就算盡到了管理責任,道義上往往也需要有所“表示”。
為了杜絕安全隱患,學校禁止大學生“五一”自行組團旅游便成了最“省心”的辦法。但問題是,這種“一刀切”的嚴管舉措,真的就能讓大學生們不再自行組團了嗎?與同學結伴而行本是一樁美妙的事,無論是安全性還是旅游體驗都更有保障,難道非要逼迫大學生“獨自行動”嗎?究竟是為了確保學生安全還是“甩鍋”?把成年人當成兒童管,哪會有什么獨立人格、人生閱歷和自理能力?有沒有考慮過這種奇葩規定還極易激發學生的逆反心理,增添學校管理的難度,得不償失?
更有甚者,居然還有高校提倡學生“五一”假期就在校內活動。蘭州工業學院在《關于做好勞動節放假前后學生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中表示,提倡學生在校內以小型分散的方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戶外文體活動,以文明、健康的形式過節。據網友爆料,自己所就讀的高校實行“學生網格化管理”,要求報備五一所在地,若旅游出省要跟學校請假“才能去”。大學竟然因為擔心學生外出旅游可能“出事”,搞出“非必要不外出旅游”式的大招,令人無語。
翼下小鳥難高翔,圈內雛駒無遠方。從限制掛床簾到不準自行組團旅游,部分高校打著安全的幌子其實是為了免責。學生們可以理解學校為自己的安全著想制定的一些規定,但不可能接受這種一刀切的做法。
誰都不愿意外出旅游出現意外。作為負有安全教育職責的學校,應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圍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醒學生不探險野景區、不乘坐黑車,包括提醒學生購置意外保險等。另一方面,大學生作為自身安全責任第一人,也應當增強風險意識,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多走多看多學習。不管如何,安全問題不能靠簡單粗暴的禁止或管制來解決,尤其是追求人文、獨立、自由精神的高校。
(原題為《禁止學生“五一”自行組團旅游,安全管理不該因噎廢食》 作者 胡欣紅 來源 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