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網友描述,其參與的云南6日游團隊中,導游采取了極具壓迫感的“訓話”方式,持續引導甚至可以說是強迫游客進行消費。這種行為不僅破壞了旅程應有的輕松愉悅氛圍,更令人不安的是,導游還公然恐嚇游客,透露出幾種無道德底線的操作手段,揚言要讓游客無法平安完成行程。此類言論和威脅內容在旅途中頻繁出現,給全車游客帶來了極大的心理壓力與不適。
據錄音游客表示,當時導游要求車上的人,一人買一件翡翠,不買就不安排后面的行程,導演中途還自導自演地發了一通脾氣,說因為有人投訴他。
視頻中的網友坦言,面對此種情形,自己與同行家人,包括孩子在內,都深感恐懼,甚至出現了“嚇尿”的情況。導游時常提及“藏刀”字眼,還威脅將游客中途丟下,種種言行加劇了全車人的恐慌情緒。
4月25日,就網傳“導游‘訓話’式引導游客消費”的視頻,昆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發布情況通報。詳情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p>
同時,小編也提醒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消費者,挑選旅行社旅游團時,要找有資質的報名參加,不要被價格吸引誤導,不要盲目追求“低價游”;行程中對于導游的勸導、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考慮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盡量避免沖動消費和過度購物;要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發票、購物憑證、景點門票及各種消費單據,提前做好防范,以便事后維權。
來源:云南省文旅執法、澎湃新聞、瀟湘晨報、《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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