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13日18時,將“點讀機女孩”高君雨推上輿論風口的治療腦瘤視頻,仍被保留在視頻平臺上,8個視頻點贊量超過80萬。
這些視頻已被官方證實為“庫存視頻”。多位律師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涉事MCN機構利用虛假病情信息“賣慘騙捐”,情節輕微的構成民事欺詐,情節嚴重或構成詐騙犯罪。另外,視頻平臺也有及時止損的責任。
情節嚴重或涉嫌刑事犯罪
2月29日,高君雨的視頻平臺賬號透露其患罕見腦瘤并接受手術治療。3月1日,該賬號以高君雨家人的口吻稱,“小雨已經進手術室了,希望一切順利”。3月2日,該賬號再次發文稱,“手術進行了12個小時,好在手術很成功,大家不用擔心”。3月3日、7日、8日、9日,其賬號均有更新。
3月12日,杭州市余杭區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發布聲明,經核實,相關視頻為2023年9月拍攝,2024年2月開始剪輯制作,被MCN機構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配以近期發生的文字描述發布到網絡。
有網友稱,有人已經向“點讀機女孩”家庭進行了捐款,并被接納。涉事MCN機構就此事發布致歉聲明,稱公司在發布“高君雨患病”等視頻上,文案中的時間表述出現嚴重紕漏,對此深感抱歉。此外,公司還表示在此期間從未進行過任何捐款和打賞等盈利性操作。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羅龍平認為,涉事MCN機構發布該虛假信息的行為人或指使人員涉嫌違法,甚至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若高君雨本人知情并配合,或構成共犯
在該事件中,“高君雨”微博賬戶出現以其母親口吻的回應:君雨全網的賬號一直由簽約公司在運營,但公司在發布過程中,運營上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已經與公司交涉決定停止發布君雨相關視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表示,如果涉事MCN機構利用虛假病情信息“賣慘騙捐”,情節輕微構成民事欺詐,情節嚴重或構成詐騙犯罪。如果高君雨本人知情并積極配合參與發布虛假信息,將構成共犯被追責。
羅龍平認為,高君雨如果確實不知情,也未參與發布虛假信息,其不涉嫌違法犯罪;如果高君雨本人僅僅是知情,或事后知情,但如其未事先參與密謀、共同策劃、組織、指揮等行為,也未著手實施發布行為,即“未事先共謀”,亦未著手參與共同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不涉嫌違法犯罪。
當事人如何證明自己不知情?許浩認為,這件事如果被定為民事案件,高君雨需要證明自己不知情,她的證據應能夠證明自己沒有授權他人發布涉事視頻。另外,如果是刑事案件,則是公安機關、檢察院負舉證責任,需要完整的證據鏈證明高雨君本人、MCN機構與涉事視頻的關系。
平臺亦有責任為網友及時止損
3月11日,“點讀機女孩”多個社媒賬號評論區限制留言評論。目前,高君雨社交賬號已取消此前的“豁然開朗MCN”認證。3月13日18時,記者在某視頻平臺發現,高君雨的涉事視頻仍在平臺上,賬號開啟了“僅允許互關朋友評論”的保護功能,但網友的轉發、點贊功能不受影響。
河南澤瑾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向媒體表示,MCN機構作為運營方,有義務對發布的內容進行嚴格的審核和管理,確保其真實、準確、合法。在此次事件中,或涉嫌發布虛假信息來博取流量。對于這家MCN機構來說,如果其違法行為被證實,那么他們將可能面臨包括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甚至負刑事責任等多種法律制裁。
許浩認為,視頻平臺也需要審核信息發布主體的資格,如注冊信息的真偽等,如果發現該賬號發布的信息明顯是虛假信息,應該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其違法行為。如果信息已被證實是虛假信息,并對公眾有明顯的誤導性,平臺應該采取禁止瀏覽、轉發等措施,及時止損,并按規定對涉事信息主體進行懲罰。如果平臺放任有損害社會利益的信息傳播,造成網友損失擴大,就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新京報記者 趙利新
編輯 白爽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