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顯著增加國民休假時長,尤其需要在帶薪休假方面有更多可見度、更多標志性進展。
隨著五一假期臨近,“五一其實只放一天假”的話題,持續占據著熱搜榜。
不少人對當前的假期調休不滿,表示這樣調來調去,并沒有增加假日總數。
在清明和五一假期調休后,連續幾個星期“雙休”都變成了“單休”,假期前后上了三個“六天班”。
為此,有人表示,希望能夠正常放假、正常雙休。
有人則更進一步,希望能夠在不再調來調去的情況下休更長時間的假。
公共假期和所有人的生活都密切相關。
那么,除了調來調去,我們的假期還能怎么休?這無疑已經成為了一個頗具現實意義的公共議題。
熱搜背后是對更好假日制度的期待
需要注意的是,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公共節假日和帶薪假期普遍存在差異。
相較而言,發展中國家或地區的公共節假日普遍較多,帶薪假期則明顯不足。
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受限于經濟社會發展,難以普遍強制設置更多的帶薪假期,企業更是缺少主動。
此時的公共節假日,無疑就扮演了為勞動者休息權利“兜底”的角色。
我國11天公共假期其實不少,與法國、意大利等國持平;但我國5-15天的法定帶薪休假,總體時長不占優,結構上還有改善空間,且在推進落實層面也仍存在問題。
這些差距,也就是可以改進的空間。
2008年,我國“黃金周”制度發生重大變化,取消了五一“黃金周”,增設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個小長假。
一年的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總數,也從114天增加至115天。
此后,為了解決“黃金周”空間和時間雙集中帶來的“集中休假”難題,落實貫徹帶薪休假成為重要選擇。
但由于假日制度牽扯到文化民俗、理念變革、經濟發展、社會承受能力等方方面面,以至于我國帶薪休假落地過程緩慢。
也因此,每逢重要假期臨近,相關問題便凸顯出來,甚至屢屢成為熱搜。
實際上,這背后也是公眾對更好的假日制度的迫切期待。
可嘗試一地一策探索增加公共假日
在我國當前情況下,可以實現的,首先就是做好兜底性節假日保障。
這就需要切實落實《勞動法》,保障雙休制度實施,限制直至完全禁止用人單位占用周末加班和大小周制度,保障加班費足額發放,保障年假婚假等假日足額放假。
與此同時,在全國統一的公共假日基礎上,也可以一地一策地探索增加公共假日存量的可能性。
可供參照的是,當前一些少數民族地區的情況。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依照此規定,各少數民族地區在公共假日上都有獨有的公共假日。
比如,西藏的“藏歷新年”和“雪頓節”,廣西的“三月三”,還有云南、新疆、內蒙古、四川等少數民族地區,都有自己獨有的公共假日。
今年,四川涼山的“民族團結進步節”“火把節”“州慶”和“彝歷新年”,合計甚至有16天。
事實上,除了少數民族地區,其他地方同樣有自己的傳統和需要進一步弘揚的文化。
這就為增設假日提供了珍貴的文化基礎和共識。
因此,在考慮增加全國統一公共假日數量的同時,如能將《辦法》規定有所擴展,使得我國更多地區都可以因地制宜地增加其獨有的地方性公共假日,無疑將有效緩解當前統一休假時間和空間的聚焦效應,推動旅游消費的健康發展。
而要顯著增加國民休假時長,尤其需要在帶薪休假方面有更多可見度、更多標志性進展。
這需要相關部門更多地了解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及其員工在帶薪休假上的顧慮和難處,針對難點和痛點開展工作。
當然,在這個逐步推進的過程中,也要為公眾和各利益相關方提供更多的參與機會。
參與主體多元化,休假政策決策才能更加科學、合理,獲得更廣泛的理解與接受度,一步步切實提升公眾的假日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