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谑泄簿铸埲A分局發布警情通報,針對“男子電梯內毆打女子,保安上前制止”事件作出說明。通報稱,4月5日凌晨2時,曾某宇(男,26歲)酒后因瑣事對女友施暴,小區保安發現后介入制止。過程中,曾某宇不僅攻擊保安,還破壞小區內車輛及保安亭設施。金宇派出所接報后迅速出警,成功控制曾某宇。
當日,曾某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入辦理。
此前,一段電梯內男子毆打女子遭保安勸阻的視頻引起廣泛關注。監控錄像顯示,4月5日凌晨3時,一男子在電梯內扼住女子頸部,女子掙扎以阻止電梯門關閉。保安聞訊趕到,試圖阻攔卻遭男子猛烈攻擊頭部。保安反擊,成功壓制男子,女子趁機逃脫。
知情者透露,涉事男女為情侶關系,男子醉酒后在電梯內施暴,險些令女子窒息。沖突升級后,男子下樓持刀砸車并破壞崗亭設施,直至警方到場處置。
視頻中,男子被保安制服后,蹲在電梯角落,雙手抱頭,呈現出“求饒”姿態。有報道稱,警方經調查認為保安行為屬正當防衛,不予追究。
針對網友對保安行為是否防衛過當的質疑,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委員、副主任劉研律師進行了解答。
劉研律師表示,根據現有情況,保安的防衛手段并無不當。若男子已喪失反抗能力,如被打昏,保安繼續攻擊則超出正當防衛范疇。但在當時封閉環境中,面對男子持續威脅,保安為保護女子與自身安全,所采取的防衛措施雖看似激烈,實屬必要,不應過于苛責。
關于“無限防衛權”,劉研律師援引《刑法》第20條第3款解釋,對于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防衛行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亦不屬于防衛過當,無需承擔刑事責任。然而,根據現有視頻,難以判斷男子有致女子死亡的意圖。若男子持刀威脅女子生命,保安緊急救援導致男子重傷或死亡,則享有無限防衛權。
關于保安身份與路人身份救人差異,劉研律師指出,保安負有保護小區業主安全之責,因此制止此類暴力行為屬于履行職務,而非見義勇為。若為路人,可被視為見義勇為。
關于如何把握正當防衛的度,劉研律師強調,在嚴重暴力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情境下,允許無限防衛。其他情況下,防衛應以使施暴者喪失繼續行兇能力為限,如將其打昏或其已逃離現場,不得繼續追擊。
針對是否存在互毆情形的疑問,劉研律師明確表示,此事件中保安系制止違法行為,不存在互毆性質?;桦p方參與沖突起因并形成對抗,而保安或路人制止單方面施暴行為,屬于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