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打人被訓誡被打者不服
4月10日,有媒體報道“湖北一老板被公職人員酒后毆打”之事,打人者甚至叫囂和副市長平級。4月11日,記者聯系上被打酒店老板謝先生。他表示,該公職人員被處以“當場訓誡”的行政處罰,不過自己不服該決定,正在申請行政復議。公職人員打人被訓誡被打者不服,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們,公職人員應該時刻保持職業操守和公德心,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以身作則,為社會做出表率。同時,社會各界也應該對此類事件保持高度關注,加強監督,確保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為社會穩定和諧發揮積極作用。
常某用腳踹了謝先生本文圖均為現代快報圖
2月15日晚上10點前后,湖北襄陽棗陽市的一家酒店里,李某、陳某和常某前來辦理入住,因看不上環境要求退房。據酒店老板謝先生回憶,他同意了這三人的要求,并將房費及押金共200元,一起退給了陳某。幾分鐘后,陳某誤以為房費和押金沒有退,再次找到謝先生要求退費,雙方因此發生了糾紛。
其間,常某繞到吧臺后面,用腳踹了正在工作中的謝先生,隨后被陳某和李某拉到酒店門外,謝先生隨即報了警。從酒店攝像頭拍攝的視頻畫面中,不難聽出常某的言語:“在福州誰也不敢和我這樣子……你什么級別,跟我玩這個……棗陽市副市長才和我平級……到我們福州去,市政府出面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