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8日消息,3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率最高檢調研組,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抓好“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行動落實,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深入內蒙古三級檢察機關調研。
應勇率最高檢調研組來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檢察院,調研基層檢察院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等工作。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檢察院是“全國模范檢察院”“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應勇深入調研基層檢察院開展“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探索輕罪治理、未成年人檢察等工作。
應勇強調,民生無小事。要從增進民生福祉、厚植黨執政根基的高度,充分認識“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檢護民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緊密結合本地實際,聚焦重點人群、突出重點領域,緊盯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權益、嚴重損害社會公益的突出問題,綜合運用各項檢察職能,協同相關各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醉駕”是典型的輕罪案件。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和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既要嚴格執行“兩高兩部”關于醉駕治理的意見,也要有力監督其他執法司法機關嚴格規范執行,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要借鑒醉駕治理經驗,積極探索構建輕罪治理體系,實現對更多輕罪案件的體系化有效治理。要在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探索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繁案精辦、簡案快辦,不斷提高辦案質效。要全面準確理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既要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治理。預防就是保護,治理也是挽救。
應勇強調,要全面準確理解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既要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治理。預防就是保護,治理也是挽救。
這是應勇近期在公開調研中第二次提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和治理。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此前消息,3月20日至21日,應勇率最高檢調研組到寧夏固原、銀川調研。
在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應勇調研基層檢察院建設、未成年人檢察等工作?!叭ツ暌荒瓴徊堵省⒉辉V率分別是多少?”“‘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醉駕案件的意見在執行中有沒有問題?”“近兩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了還是下降了?”應勇詳細了解基層檢察院監督辦案、法律政策適用等情況。
他強調,要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堅持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綜合履職,以檢察司法保護促進“六大保護”,合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準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積極協調推動專門學校建設,健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加大教育矯治力度,攜手各方堅決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發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