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6日),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將一審公開宣判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受賄案。被告人董錚,2023年3月涉嫌嚴重違法,接受有關部門調查。2024年1月,董錚受賄案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2024年1月,董錚受賄案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1979年出生的董錚畢業于北京外國語大學,憑借外語方面的優勢,董錚曾擔任原中國男足主教練阿里漢的翻譯、中國男足國家隊賽事協調以及國際足聯、亞足聯比賽監督等多個重要職位。他被控受賄的2200多萬元涵蓋多種事項,包括媒體版權合作、足球賽事承辦、賽事票務代理、場館驗收、商務運營管理、裝備違規處罰、參賽費撥付、球員經紀等。
公訴人:2018年3月廣州恒大淘寶俱樂部的高管送給董錚一張100萬元的銀行卡,董錚將卡退還,聲稱收卡不方便,隨后(俱樂部高管)將100萬現金送到了董錚的辦公室,董錚欣然接受。為掩蓋犯罪,去年董錚將收受的資金既不拿回家也不存放銀行,都交給他人代為保管。
2020年,中國足協確定了16個部門負責人。其中引起球迷和媒體廣泛關注的董錚,在16個部門中身兼三個“一把手”,分別負責中國足協市場開發部、福特寶公司、中超公司,都與足球的商業開發有關。
董錚在任期間,曾有不少球迷和媒體質疑,中超聯賽的商業化和利益化程度過高,導致聯賽質量下降、球員技術水平不升反降等問題。而隨著董錚的落網,這些質疑也有了答案。
公訴人:2014年至2021年間,被告人董征非法收受了廣州恒大淘寶俱樂部等23家賄賂,共計38次。少的是5萬元,多的單筆就上百萬,累計數額達到了22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