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在山東曉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張文鵬發文稱,20日,他在深圳被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跨省傳喚,理由是擾亂單位秩序。
對此,青島市公安局新聞科一位工作人員回復頂端新聞記者,目前案件正在偵辦中,如若當事人認為辦案過程有不妥或者有任何訴求,可通過相關渠道反映。
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出具的傳喚證(受訪者供圖)
3月22日,張文鵬告訴頂端新聞記者,他是3月20日在深圳被青島市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傳喚的。張文鵬第一時間要求對方出示傳喚證,對方沒有出示。并在傳喚過程中民警把他的手機搶走,手指被劃傷。到達辦案場所之后,才出示傳喚證,理由為擾亂單位秩序。
“審訊過程中,他們反復問我今年1月底去青島市司法局的有關情況,這才知道被傳喚的原因。就這樣審訊持續了近八個小時。直到第二天凌晨四點多才放我回家?!睆埼涅i回憶道,去年青島市司法局曾經通知他所在的律所,說不允許他通過實習面試擔任律師。隨后他就與律所幾個同事就跑去青島司法局討說法,順便錄制了兩個視頻并反映情況。
張文鵬表示,當日在司法局他們是出示了律師證件才允許進門的,并未對工作秩序造成影響,當時在公共區域,沒有進入任何辦公室,也沒有打擾別人。
“他們說我未經邀請私闖司法局屬于擾亂單位秩序,所以對我傳喚,但我認為司法局是公共場所,我也并沒有擾亂秩序。這個傳喚肯定不符合規定的,我一定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張文鵬告訴記者,自己被折騰了一夜沒有睡覺,感覺完全沒有了人格尊嚴,而且身心十分疲憊,需要休息一段時間。
張文鵬朋友圈(網絡截圖)
3月22日,頂端新聞記者撥打了張文鵬提供的傳喚他的民警電話,但接通后立馬被掛斷。
隨后記者聯系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向領導請示后才能回答相關問題。
同日,青島市公安局新聞科工作人員回復頂端新聞記者,有關張文鵬被傳喚的事,目前由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正在偵辦中,所以無法透露案件辦理情況。但如若當事人認為辦案過程有不妥或者有任何訴求,可通過相關渠道反映。
張文鵬曾去青島市司法局反映情況并拍攝視頻(受訪者供圖)
(原標題:實習律師因擾亂單位秩序,在深圳被山東青島警方跨省傳喚?官方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