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3月20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商黎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商黎光(圖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此前消息,商黎光于2023年9月5日被查。2024年2月29日,被“雙開”。
經查,商黎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健身活動安排,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膽大妄為,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商黎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商黎光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據“山西新聞聯播”微信公眾號報道,2023年9月5日,山西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通報商黎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省委書記藍佛安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黨中央對商黎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再次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始終保持解決大黨獨有難題的清醒和堅定,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腐敗問題零容忍、將自我革命進行到底的頑強意志。省委堅決擁護黨中央決定,堅決擁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決定。
全省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定上來,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實際行動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
會議強調,商黎光作為黨的高級干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辜負了黨中央和全省人民的信任,損害了黨的形象和山西事業。這警示我們,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越是在轉型發展提質提速的關鍵時期,越是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越需要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
全省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商黎光嚴重違紀違法為反面教材,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做到鏡鑒常照、警鐘長鳴。要更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嚴格遵守黨章各項規定,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黨的旗幟為旗幟、以黨的方向為方向、以黨的意志為意志,與黨中央同心同德,把對黨絕對忠誠落實到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上,體現到推動山西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工作成效上。
要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代價不能白付,教訓必須汲取”的諄諄教誨,永不松勁、永不停步,堅定扛牢主體責任,嚴于律己、嚴負其責、嚴管所轄,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黨的各項建設,扎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工作,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堅決查處懲治腐敗問題,堅決鏟除腐敗和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全面建設清廉山西,持續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為進一步加快轉型發展、奮進“兩個基本實現”目標提供堅強保障。
編輯 劉茜賢